慎冥的思想乐园

2009年1月9日星期五

世紀大騙局 ——林行止

貪婪之心一起 錐心之痛忘卻




一、
「馬多夫騙局」牽涉的人數愈來愈多、範圍愈來愈廣,奧地利投資銀行麥迪奇(Medici)甚且因虧損過巨被政府接管,令正在「緝兇」的聯邦調查局(FBI)專案小組疲於奔命,總部不得不抽調「反恐組」幹探,加入「馬多夫騙局」的調查。
馬 多夫自言他多年來經營的是「龐茲騙局」,對此「騙局」,本報讀者多少有所了解,可以略過不提;至於「馬多夫騙局」的調查則剛開始,迄今為此,受害人名單仍 未全部公布,馬多夫說他經手的五百億(美元.下同)已人間蒸發,究竟是否真的如此?這些錢怎樣輸掉?FBI已全面展開調查卻未有結果。在大家頷首等待進一 步消息之際,看看和龐茲同時代的另一種騙局,也許更有讀趣和有建設性。
香 港俗話說「橋唔怕舊,最緊要受」,意謂「詭計、騙(老千)局來來去去都是那幾種,但沒有新意不等於沒人上當」。集資發掘憑空捏造的先人寶藏或進行法律訴訟 取回根本子虛烏有遺產的「瓜分遺產騙局」(Inheritance Scam)的「舊橋」便間歇性地重演,而且每次都有一批數以千計甚至萬計的受害人奮不顧身、傾盡家財參與其事,圖分杯羹,結果造成一次又一次的悲劇。可 是,當事人痛不欲生,上吊跳海和斬手指者頗不乏人,惟這種錐心教訓,貪婪之心一起,便給忘個一乾二淨。貪念常存及希圖不勞而獲的天性,令古老的騙人手法歷 久常青,永遠得逞!
二、
近 代「瓜分遺產騙局」,最出名的是發生於十九世紀末的法國。一八七九年杜麗絲.漢貝(Therese Humbert;名城圖盧茲市長的媳婦)突然宣稱她乘搭火車時鄰座乘客心臟病發,她剛好帶有嗅鹽(甦醒劑),馬上替患者施藥,令他度過危險期;原來他是美 國百萬富翁羅拔.克羅福(當年的百萬很「值錢」),對她感激不已,成為好朋友,說回國後會送上禮物;一八八一年底,杜麗絲說她收到一封來自美國的信,原來 是回家後不久病逝的克羅福垂危之際手寫「財產全歸杜麗絲.漢貝所有」的函件,並附有待杜麗絲的幼妹下嫁克羅福的姪兒後才能啟封的遺囑。
杜 麗絲開始四出以高息告貸,還款期聲明在「遺囑啟封時」,有冒險精神且貪圖高息而樂於貸款者不在少數;此事經傳媒渲染,送貸款上門者真的門限為穿,杜麗絲遂 舉家遷居巴黎自置豪宅,在其後十多年,她使用這些「借」來的錢,過窮奢極侈的名流生活;直至一九○一年,當年報道此事的《晨報》提出質詢,杜麗絲的債權人 方知事有蹺蹊,向法院申請打開杜麗絲收藏遺囑的保險箱,幾經周折,只有一塊磚頭和一枚英國便士鎳幣的保險箱終被打開!杜麗絲和她的丈夫被判五年徒刑……。 這次騙局究竟騙得多少錢,至今成謎,被如此簡單「老千局」蒙騙的「債權人」大多是上層社會分子,他們因太尷尬而不願公開身份。
同 樣是瓜分遺產,稍後發生於英、美的另一騙局,規模更大牽涉資金更巨。稍涉歷史的人,大都知道英國史上最有名的海盜—冒險家—奴隸販子─航海家—海軍—有爵 位的大財主法蘭西斯.德雷克爵士(Sir Francis Drake, 1540-1596)其人,德雷克的「行狀」與本文無關,不必細表(其生平拍成港譯《縱橫七海》〔Seven Seas to Calais〕的荷里活電影)。他是第一位於一五七七至八○年環繞地球一周的航海家;第二次「遠征」因女皇伊利沙伯一世(1533-1603)投資而成 行,其船隊(四艘武裝航船)到處搶掠,包括「黑吃黑」把當年海上霸主西班牙在美洲及非洲殖民地搜刮累積的財富(黃金、白銀、絲綢、瓷器、珍珠及香料)據為 己有,當他滿載而歸女皇分得她應得的一份盈利約十萬英鎊(合二十世紀末約十億英鎊左右),投資回報率為四百七十倍;伊利沙伯一世喜不自勝,冊封他以爵士 銜,同時利用這筆意外之財,把英國海軍「現代化」,它不僅於一五八八年在被招安的海盜船協助下(德雷克任英國艦隊副統帥),一舉殲滅不可一世的西班牙無敵 艦隊;及後在世界各處攻城掠地,建立殖民地,奠下日不落國大英帝國的根基……。世界歷史因德雷克從海外搶回的財富而改寫。
德 雷克搜刮了多少金銀財寶,未見有關清單,肯定不比伊利沙伯一世的「股息」少,他無疑成為當年的世界「首富」,在德文郡購巨宅,努力鑽營,學做上流社會紳 士。德雷克結過二次婚,均無所出並以離婚收場,遺產由其弟及侄兒共享;惟當年已傳出遺囑有問題,不具法律效用,引起其遺產該歸誰所有的爭端,而這筆龐大財 富藏於何處?數百年來謠喙紛起,實情成謎、真相不明。這種撲朔迷離的情況,令騙子有機可乘!雖然早於一八九二年,時任美國駐英國大使(Minister to Great Britain)的羅拔.林肯—林肯總統之子—發表文告,警告投資者不可在「所謂德雷克爵士遺產」上「落注」,但受貪婪心驅使,林肯的話聽者藐藐。
騙 子一口咬定德雷克遺產藏於英國財政部保險庫,然後由一自稱德雷克後裔的合法承繼人向政府追討,此舉必須聘請律師、疏通政府官員,需要大量「活動費」,因此 這位遺產承繼人向公眾—最先是所有姓德雷克的人,其後「市場需求」殷切,遂放寬至所有人—集資。追討德雷克遺產的前期作業可以不提,明天從一名美國伊利諾 州的農夫奧斯卡.美路.赫謝爾(Oscar Merrill Hartzell, 1870-1949)說起。

財迷心竅 罔顧事實


三、
找 尋德雷克爵士後人的英國族譜學者,認定美國明尼蘇達州的佐治.德雷克,是爵士的嫡系孫(其祖上於十八世紀初從英國移居美國),佐治對此事雖有興趣但自感活 動能力不足,授權其精明強幹且八面玲瓏的近親韋德嘉(S. Whittaker)女士全權處理。韋德嘉遂着手部署領取德雷克遺產的工作,第一步是公開招股,因為向「英廷追討這筆巨款,法律費用十分昂貴」;她向「股 東」保證有優厚回報,三百餘年的複利滾存,令她答應投資者每一元投資將獲五百元、一千元甚至更高的利潤;赫謝爾的母親見厚利忘風險,傾盡所有,投資六千 元,條件是韋德嘉僱用她的兒子,當時他因經營農場遇上不景氣而破產。
一 九一五年,韋德嘉已籌集了六萬五千元,一切本來非常順利,可是,她答應投資五十元的一位鄉紳在短期內可得十萬元的回報因未履行承諾而被告上法庭;她從芝加 哥聘請名律師路易士為她辯護,但案件尚未審結,是年年底,韋德嘉和她的兒子、路易士和他的太太,帶同以僱員身份隨行的赫謝爾,前往英國,根據英國移民局檔 案,他們於一九一六年一月三日在修咸頓港上岸。英國行的表面理由當然可就近和英國政府交涉,以討回德雷克的遺產,實際上可能在迴避法律制裁。
在 英國,韋德嘉遙控美國的「集資活動」,其美國「代理」繼續集資並把資金滙至英國(多年後的法庭文件指出「代理」中飽程度嚴重);美國「投資者」投資熱情未 冷卻,皆因相信韋德嘉和路易士合力炮製的「假消息」及「假證據」,前者是指英國皇室已和他們洽談交還遺產事宜,後者則是着工匠打造德雷克墓碑然後偷運進其 故鄉普利茅茨的墳場並拍相寄回以加強美國「投資者」的信心—即使墳墓是真的,與遺產何干?顯見當年「投資者」的心態和現代的並無分別,均為非理性情緒所控 制!
四、
所 有這一切,赫謝爾看在眼裏,慢慢知道所謂「德雷克遺產」,不過是一場騙局,他一度試圖公開真相,但苦無機會;直至一九二二年,伊利諾州法院判路易士行為不 檢,律師公會吊銷其執業資格,加上韋德嘉尚有未了的官司,赫謝爾才起而發難。然而,事到如今,他已改變主意,因為這是一盤無本的大生意,他因此不是向大眾 揭發而是據為己有、接手這項「投資」!韋德嘉和路易士雖然聯手反擊,可惜他們以待罪之身,沒有公信力,未能取得公眾信任,而赫謝爾則以「老實奧斯 卡」(Honest Oscar)的面目出現,成為「投資者」的新「財神」!
經過數年的「見習」,赫謝爾的騙術青出於藍、更進一步。他一方面在家鄉委任收集資金的代理人,一方面編造有關德雷克遺產的故事,在倫敦作第一手報道、寫成文章,寄回美國作為「招股書」派發。
赫 謝爾編撰的故事匪夷所思。他說和一名知道德雷克藏寶細節的德文郡大教堂的修女成為朋友,但她不肯透露半點秘密,惟在聖堂祈禱時,不時盯着鐘樓,並向他使眼 色,顯然有所暗示;赫謝爾於是在黑夜中攀登鐘樓,果然發現「盈寸厚的塵封文件」,在燭光下他仔細翻閱,找到德雷克遺產清單(金銀珠寶外尚包括整個普利茅茨 的地權),還有一份「領洗證書」,德雷克原來有一兒子,其嫡系孫是現居倫敦的D.德雷克上校;上校無後,其外甥女 Lady Curzon 是赫謝爾的情婦,通過裙帶關係,年老的上校授予他全權向英廷追討乃祖的寶藏;赫謝爾並言之鑿鑿,指英廷已委派一個 Lord and King's Commission,負責此事。赫謝爾在《告股東書》中說英廷已同意在夏季以現金和他交換德雷克的寶藏,因它們不少已成為「歷史文物」,若流出英國,恐 引民眾反對。這批寶藏經皇室古物專家鑑定、估值,化為現金,數額大至他不敢相信;他得款後將買下密蘇里、肯薩斯和愛荷華三州的全部土地……。上述種種,當 然全屬揘造,惟投資者深信不疑,當時的「共識」是,若非真有事實,赫謝爾和韋德嘉等便不致賓主不和,他們甚至「不惜工本」告上庭,反證是在爭奪一筆巨大財 富,不然不致反目成仇亦不值得這樣做。在一九二四年中,赫謝爾接受律師「忠告」,把出資給他爭奪德雷克遺產者的身份,從投資者改為捐助者 (donator),捐款出於自願,這樣,萬一未來有法律纏訴,赫謝爾便可置身事外。
美 國「捐款」源源滙至倫敦,他的寓公生活愈來愈豪,在武士橋區購豪宅,以夏蕙酒店餐廳為「飯堂」,着 Savile Row 的西裝,學跳交誼舞、啣雪茄、飲醇酒,結婚生子並自稱「白克蘭勳爵」(Baron Buckland)。他在倫敦逍遙快活的消息傳回美國,美國總代理艾瑪起疑,僱私家偵探查察赫謝爾的底細,「探子」的回報,揭穿了赫謝爾的滿口荒唐言,這 位總代理親赴倫敦會見赫謝爾求證,回美後指證他是個騙子……。赫謝爾反控她中飽捐款,並揚言不惜花百萬元律師費要把她繩之於法。的確盜用公款(她辯稱是 「佣金」,但「捐款」何用「佣金」?)的艾瑪突然成為千夫所指的「反面人物」,其夫因此神經錯亂被送進瘋人院,她亦潦倒窮困。十九世紀初葉投資者特別是鄉 村投資者尚未開竅,可說是騙子的黃金時期,僅在美國,除了龐茲之外,還有佛羅里達物業狂潮(漲潮被海水淹沒的沙灘於退潮時當物業地盤出售)、赫德遜河金礦 (開採河底的金礦,受害者主要為走避十月革命的俄羅斯難民)等等,行騙者均發大財(雖然大部分以鐺鎯入獄收場),而中部農民則為赫謝爾所惑,即使他的謊言 被揭穿,「捐款者」仍對他死心塌地。在艾荷華和明尼蘇達,不少城鎮居民分成二個敵對陣營,一方相信將從德雷克遺產中獲厚利,一方則視之為騙局;他們不僅在 報上互相責罵,有時酒吧道左相逢,還大打出手……;明尼蘇達小鎮 Adrian 的神甫力勸教友不可輕信讒言,以免輸掉所有,但教眾財迷心竅,無人理會,神甫知道要出禍事,辭去聖職,關閉教堂!

貪念蒙蔽理智 精英自投羅網


五、
一 九二九年十月華爾街大崩潰,美國經濟危機深重,生產力下降、失業率上升,大部分家庭無隔宿糧,可是,是年十一月,赫謝爾還獲六千元捐款,至三二年十二月, 一共獲二十七萬(約合二十世紀末二百七十萬),可見投資者如何瘋狂。也是合該有事,凱恩斯於一九三○年十月十一日在倫敦《星期六晚郵報》發表那篇爭論性很 大的論文〈我們孫子一代的新天地〉(Economic Possibilities for Our Grandchildren),竟然成為「幫兇」。在一片愁雲慘淡的經濟末日中,凱恩斯「赤字救國」的思想已在醞釀,他對前景極之樂觀(此文主要內容見○ 三年三月二十日的〈除非爆發核戰 前景繁榮璀璨〉,收台北遠景《局勢高危》),文中指出伊利沙伯一世善用德雷克爵士從西班牙手上奪得的財富,令英國成為一流強國;又強調複利滾存創造財富的 威力超乎人們想像,伊利沙伯一世每投資一鎊,至今回報在十萬鎊以上。拜讀此文,赫謝爾靈機一觸,斷章取義,指出凱恩斯知道德雷克的藏寶,已因「複利作用令 其累計財富已達令人不敢相信的驚人水平」;赫謝爾複印以千計的文章,加上這行副題〈著名理財專家指出德雷克遺產富可敵國〉,寄回美國派發。一九一九年初, 凱恩斯以英國財政部代表身份參加巴黎和會,強烈反對戰勝國要德國作出巨額賠償,和與會國包括英國政府意見相左,憤而辭職,回劍橋當講師,是年年底出版《和 平的經濟後果》一書,引起大西洋兩岸注意,凱恩斯聲名大噪。國際知名人士凱恩斯的文章令捐款大增,不難理解。
「德雷克遺產」引起「捐款」狂潮,以至驚動「政府高層」,美駐英大使為此事被召回國,其時盛傳可能高達四百億鎊的德雷克遺產會被提走、流出英國,英倫銀行擔心引起金融恐慌,華盛頓召回大使了解真相。
六、
到 了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在美國政府的壓力下,英國內政部行文指出德雷克遺產是騙局,同時下令蘇格蘭場對赫謝爾在英國的活動展開調查;但他接受「捐款」,合理 合法,直至美國一名郵局稽查指證赫謝爾以郵件寄發虛假訊息,等於「利用郵局從事非法勾當」,才能把他入罪。一九三三年一月九日,赫謝爾終於被捕並遞解回美 受審。令人驚異的是其美國捐款人認為他受奸人所害(目的在搶奪他應得的德雷克遺產),數度集資給他打官司,而他繼續「妖言惑眾」,最妙想天開的是他指稱報 上刊登總統羅斯福點燃煙斗的相片,是美國政府向英國施壓要其交出德雷克遺產的訊號,如此「天方夜譚」,其「信徒」居然信以為真,即使赫謝爾被判刑,仍有人 「捐款」,他們認為審判根本是另一個騙局,堅信赫謝爾恢復自由身後便會啟程赴英領取遺產,屆時他們當然「盤滿缽滿」。赫謝爾的「捐款者」在他入獄時,還在 艾荷華Auburn鎮一個農莊召開一次為期二天的大會,商討獲得這筆財富後如何運用,結論是大家攤分後把「剩餘款項」購千頃土地興建高爾夫球場、游泳池、 兒童遊樂場及保留大片狩獵森林……。經過上訴後,赫謝爾終因欺騙了八十至一百萬名美國中西部鄉下人約千萬元而被判十年徒刑。入獄時自稱是「德雷克爵士」的 大騙子,不久精神病發,一九四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死於獄中!
七、
二 十世紀二、三十年代投資者心智未開竅,其時經歷過第一次世界大戰和世界經濟大蕭條的雙重打擊,政經俱未上軌道,騙子用武有地……。美國有龐茲、赫謝爾,歐 洲除杜麗絲.漢貝外,值得一提的還有路斯迪和富格遜。域陀.路斯迪(Victor Lustig, 1890-1947)這名英俊高大口才便給的法國人(生於波希米亞),有辦法二度賣出巴黎世界著名的艾菲爾鐵塔(Eiffel Tower),第一次成功第二次失敗被捕;第一次賣給希望一舉成名的中型建築商安德利.普阿松(Andre Poisson),他知道上當後不想報警,以免被同行譏笑,成為巴黎笑柄;路斯迪因此有再賣鐵塔的機會,這一次準買家報警,他被拘留但從警署扣留室逃逸赴 美……。在美國,他搭上芝加哥黑幫大龍頭阿卡邦(Al Capone),說服阿卡邦在他一項股票投資項目上入股五萬元,這一回,路斯迪知道不可造次,使用新騙術,把這筆錢存入保險庫,二、三個月後,說因投資談 不成而原銀奉還,阿卡邦見他誠實可靠,打賞他五千元—這正是他夢寐以求的。一九三四路斯迪以偽造文件被捕,他再次「越獄」,二十七天後落網,判刑二十年, 一九四七年死於獄中。和路斯迪同期且騙術之高明不相伯仲甚且有過之的是蘇格蘭人阿瑟.富格遜(Arthur Furguson, 1887-1938),他有辦法以六千鎊賣出倫敦自由廣場的納尼遜巨型銅像,以一千鎊賣出倫敦大笨鐘和以首期二千鎊賣出白金漢宮—買家均為美國遊客;一九 二五年他移民美國,到埠後不久成功以分期形式賣出白宮(收首期十萬美元),買主為中部牧場主人;及後試圖賣自由神像給澳洲遊客,後者報警,他終被判行騙 罪……。
本 系列的資料,大部分取材自○二年四月二十二日《紐約客》的長文〈海上霸王和騙子〉(R. Rayner : The Admiral and the con man)及格林斯平的新書《上當大全》(S. Greenspan: Annals of Gullibility. Praegor);史蒂夫.格林斯平為科羅拉多大學臨床心理學教授,對何以心智正常絕不愚蠢甚至精明的人會上當受騙,作出甚有見地的分析。歸納起來,令人 受騙的條件是處境(Situation )、認知(Cognition)、個性(Personality)及易動情(Emotion)。處境為騙子營造出來,令你心癢難熬(馬多夫是此中老手,在 大多數情形,是客戶設法送錢給他代為投資);認知是指常識不足或思維不周;個性是過分相信他人;而易動情是「受騙之母」……。格林斯平分析起來頭頭是道, 可惜他亦是「馬多夫騙局」受害人!一月八日《倫敦時報》的「金融城日記」(City Diary)為此寫了數百字的「短訊」。
現 代人投資智商水平甚高,加上一切公開透明且資訊瞬息萬里,沒甚秘密可言,上述騙局重演機會大降;但另類騙局隆重登場,衍生工具無奇不有以至「龐茲騙局」改 頭換面出現,都可輕易令萬千貪圖不勞而獲且貪婪無饜的精英中計、上當。「馬多夫騙局」沒完沒了,預料今年「清理市場整頓秩序」時還會爆出不少類似事故!
* 回應周三拙作,陶尚給本報網站寫了一篇有內容有見地的短文,指出這類騙局通稱商業詐騙,又名「預付金詐騙」(Advance Fee Fraud),尼日利亞的四—一—九詐騙(Nigerian 4-1-9 Fraud;林按,簡稱 419 Scam)便是近例。據陶君的介紹:「詐騙犯會宣稱他們自己是西非政府或當地機構的高級代理人。他們聲稱有一筆由上一任政府留下的錢款需要通過轉移到一個 外國賬戶以使其合法化(洗錢)。接下來他們會用盡各種的藉口來解釋為什麼資金不能即時滙出,最後會要求受害人預付稅款、律師費、滙款費或賄賂以完成手續和 進行滙款。當詐騙犯收到這些錢以後,他們便不再與受害人聯繫。」九十年代中期筆者收過這類信函(這個騙子集團當年好像曾在本報刊登半版廣告),心知不妙, 在「投資者日記」提醒讀者不可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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