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青年的阅读往事
张志雄
(一)
20年前,我做过成为小说家的梦,还在10年前完成了一部长篇自传体小说《大头娃娃》,但在前几年,被我销毁了,于是那段历史便成了我的“文学青年”时代。为了成为小说家,当年我读了几百部的长篇小说,其他的短篇、中篇、散文和诗歌不计其数。现在我已不可能再那么大规模地阅读小说和诗了,不妨在这儿做个总结,也算是对曾耗费我无数精力与时间的失败“工程”的缅怀吧。
我最系统地或严格按史的价值阅读的两大块文学是美国当代小说与中国现代文学。在美国当代小说家中,我仍有兴趣阅读的是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索尔·贝娄(1915-2005),2006年我还把十四卷的《索尔·贝娄全集》买了回来。
贝娄是公认的继福克纳和海明威之后最重要的美国小说家。专注于美国南方乡土社会的福克纳(1897-1962)当然很伟大,我读过他的《喧嚣与骚动》与《当我弥留之际》等小说,但我最终还是通过当代拉美小说感受到他的雄浑沉郁的格调。海明威(1899-1961)的名气更大,小说的可读性强,富于动作性,他的《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和《丧钟为谁而鸣》,当然还有《老人与海》,我都看了。作为一个年青人,我是很容易接受海明威先是迷惘后来是硬汉的风格的。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他对1920年代巴黎的回忆录《流动的盛宴》。
相比福克纳和海明威,我对贝娄更是心领神会。贝娄完全可以成为一位对当代文明有深刻阐释的思想家,只不过他还有着极佳的小说叙述才能而已。贝娄的长篇小说,我读过的有《摇来晃去的人》、《奥基·驱历险记》、《雨王汉德森》、《赫索格》、《洪堡的礼物》、《更多的人死于心碎》和《拉维尔斯坦》。《摇来晃去的人》是他最早的小说,带有存在主义色彩。《雨王汉德森》写得很好玩,说的是55岁的百万富翁汉德森精神空虚,内心始终有个声音在呼喊“我要,我要”,他便来到非洲原始部落,阴差阳错成为雨王和国王。《赫索格》的主人公是个精神濒于崩溃的大学教授,特色是全书有50多封信,都是赫索格写给各式各样的人的信,活着的死去的,亲朋好友,乃至上帝和自己,这本书还成为1964年美国的畅销书,可想贝娄文笔的感染力。除《赫索格》外,《洪堡的礼物》也是贝娄的代表作。主人公的原型是贝娄熟悉的、自杀身亡的诗人施瓦茨。你会发现,贝娄的小说主角大多是生性多愁善感的犹太高级知识分子,妻子是又美又聪明,可惜已经离婚,她对前夫可不容易放过。也许,主人公还离第二次婚,那就压力更大,常常是疯疯癫癫,穷困潦倒。《更多的死于心碎》(More Die of Heartbreak),名字起得吸引人,主人公又是一位向往浪漫爱情的植物形态学家,娶了年轻漂亮的妻子,但“当代女性”再次辜负了他的期待。
我们知道,德国诗人歌德曾写过“永恒的女性引导我们上升”,让心存浪漫的男人痴情不已。不过,索尔·贝娄笔下的知性漂亮的女人可让男人消受不起啊。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情节是这位植物学家竟被一朵人造假花欺骗了。
在20世纪的大部分作家普遍对人性的恶感兴趣时,贝娄却坚决执着于善。正如他在《奥基·驱历险记》篇末所记:“当人们把哥伦布押送回去的时候,大概他也认为自己是个失败者。这并不证明不存在着美洲。”
贝娄最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拉维尔斯坦》写于2000年,主人公原型据说是他芝加哥大学的同事阿兰·布鲁姆。布鲁姆是当代美国重要的思想家,强调对西方文明的通识,中国对他也很重视,有《西方正典》和《巨人与侏儒》等译本。我们通过贝娄,对当代美国思想家的生存状态多少有所体认。
贝娄的创作生涯从1940年代直至21世纪初,将近60年,作品质量一直较为稳定,很不容易啊。
贝娄的主人公经常是神经质的,哭哭啼啼,没有出息嘛,当时我也颇为奇怪一个大男人何必如此,还以为是犹太高级知识分子的一种型态哩。直至1990年代后期的一天,我疲于奔命,精神状态极差,竟走在路上嚎啕大哭,这时我才想起贝娄的中篇小说《只争朝夕》。
主人公威尔赫姆年届四十,有两个孩子,与妻子分居。小说描写了人生倍受挫折的威尔赫姆的一天的遭遇,他经济拮据,身上仅有的700美元被人骗去做猪油期货,结果投机失败,妻子不停地向他催交赡养费,绝望的他去找父亲,却被后者痛斥,不给予任何帮助。最后,威尔赫姆莫名其妙地被人拥挤到一间正在举行追悼仪式的教堂。
威尔赫姆面对白发苍苍的死者,开始哭了起来。“他起初仅仅是出于伤感而泣涕涟涟;但不久,他便感情大动,泪如雨下。他号啕大哭,嘴歪眼斜,凄切动人,直哭得泪水使他的皮肤感到阵阵刺痛。”
威尔赫姆尽情放声痛哭,全教堂里,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在哭哭啼啼。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有人猜测他是死者的远在新奥尔良的堂兄弟。
死者亲友们开始对他的哀伤感到妒忌。
小说最后写道:“教堂里的鲜花和灯火,在威尔赫姆那潮润朦胧的泪眼中奇幻地融合在一起了,一阵如同汹涌的海涛般的哀乐向他耳边传来。在崇高而幸福的泪水的湮灭之中,他藏身于人群。这哀乐更加深入他的肺腑,因而他愈益悲苦万分。他时而呜咽,时而号啕,终于痛痛快快地大哭了一场”。
我当时读《只争朝夕》,对这段描写印象至深,却难以感受威尔赫姆何以如此哀痛。当我深有同感时,却嫉妒他竞然可以逃进一个陌生人的追悼会上痛快的哭泣,而我最后只能坐在浦东陆家嘴的一座金融大厦下的人行台阶上痛哭不已。
那时,浦东陆家嘴金融区的人还很少。
(二)
诺曼·梅勒(1923-)的生活经历就比较离奇了,曾六次结婚,用刀刺伤过第二个妻子,竞选过纽约市市长,吸毒嬉皮,很有戏剧性。梅勒在25岁就以自己从军的经历写下了《祼者与死者》,被人们认为是美国最佳的二战小说,而且与一般的战争小说不同,它至今仍散发着独特的有点神秘的魅力。
对当时我这样的年青人来说,书中代表权力与无人性的美国师长卡明斯将军无比可恶,而将军的追随者克洛夫特也是冷酷无情,这其实也是军队的常态。我所喜欢的有自由主义倾向的将军副官侯恩少尉最后被卡明斯与克洛夫特合谋丧命,应该说,侯恩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
小说情节十分简单,无非美军去攻打一个岛上的日本军队,然而,梅勒把卡明斯将军刻画得太深刻,至今,我虽然对僵硬的权力没有年青那般痛恨,可他作为丑恶权力化身的形象仍历历在目。十几年了,我仍能记住卡明斯这个代表恶人的名字,就很不容易。
有意思的是,卡明斯们的力量尽管十分强大,人们奈何不得,他们却败在了那座藏有日本军的更为神秘莫测的大山上,几乎是崩溃。对我们这些不愿成为极权力量帮凶,又无可奈何的年青人,是渴望有种力量将其击溃的。
1979年,梅勒又写了一部感人至深的《刽子手之歌》,它是非虚构小说。主人公实有其人,他杀了素不相识的一个加油站服务员和一个汽车旅馆的经理,被判死刑。梅勒搜集整理了大量素材,描写这位杀人犯的人生经历,有爱有恨,让人无比同情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境遇。类似的题材故事很多,但像梅勒这样长达1000页写得如此真挚,催人泪下的作品,无出其右。换句话说,梅勒的写作功力十分深厚,叙述客观冷静,却有情感在背后奔腾,浪漫无比。
最重要的是,梅勒写得是真人真事,而且对像是杀人犯,容不得添油加醋,难度更高。
顺便一提,这种所谓的“新新闻小说”,还有一部杰作《虚荣的冓火》,作者是汤姆·沃尔夫(1930-)。作品描述了美国1980年代贪婪自大的金融人物与文化。主人公谢尔曼是位富有的经纪人,与另一富商的妻子玛丽亚约会,在纽约的黑人区迷路,玛丽亚撞到了黑人青年,然后逃逸,最后却由谢尔曼顶着。此事很快成为种族冲突丑闻,谢尔曼众叛亲离,妻子分手,情人玛丽亚失踪,他被指控为杀人犯,下场悲惨。小说成功地描述了一位券商的“宇宙之王”是如何一步步地坠入深渊的。据说谢尔曼的原型是所罗门证券的一位经纪人,几年后,所罗门证券也因债券丑闻东窗事发,《虚荣的冓火》颇有预见性。
这本书情节生动紧张,很好读。
梅勒的小说质量不稳定,像也是纪实小说,记叙1967年10月美国20万反战人士向五角大楼进军的《黑夜的大军》,就有些混乱。至于像《硬汉不跳舞》之类,不知所云。
20年前,我看好梅勒和厄普代克(1932-)会获得文学诺贝尔奖,结果一个没成。厄普代克的的兔子四部曲脍炙人口,即《兔子,跑吧》(1960)、《兔子归来》(1971)、《兔子富了》(1981)、《兔子安息》(1990)。兔子起先是位1950年代26岁的名叫哈里·安斯特朗的推销员。绰号“兔子”的他在中学是蓝球队的明星,现在却碌碌无为。妻子詹妮斯怀着第二个孩子,呆在家里看电视酗酒,一副邋遢相,兔子忍不住黑夜开车出逃,结识了妓女露丝。妻子生下女儿后,却不慎将她淹死了,在女儿的葬礼上,兔子受人指责,跑了,到了露丝那儿,发现她也怀孕了,再次逃跑。
我看《兔子,跑了》时,正坐在某个电表厂的工艺车间办公室,大学毕业两年吧。我十分羡慕兔子能在夜幕中开着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逃跑,自己却无能为力。当我十年后有了自己的汽车后,经常也想象能独自一人在黑夜的高速路上疾驶,然后随意地下一个出口,找间旅店,然后随遇而安,多么惬意。自然,这是白日梦喽。
《兔子,跑了》让我震惊的一段是詹妮斯如何在为出生不久的女儿洗澡时,把她淹死的场景,悲剧味十足。
后来,每隔十年,厄普代克就为兔子写一部书,一直写到他死去。厄普代克的文风敏感迷离,像印象派,更像后期印象派的点彩画。他十分擅长描写禁忌性的性游戏,如换妻或兔子与儿媳的一夜风流等。这题材不好写,像当代英国小说家戴维·洛奇(1935-)的《换位》,理性俏皮,而厄普代克写得感性激情,已到诱惑性地步,却未必露骨,像他的另一部小说《夫妇们》,也涉及这类情事。
厄普代克可以把事物表现得诗化与陌生,比如《兔子安息》中的兔子心脏手术以及医院情况的描写,细致微观得让读者无所适从。
(三)
几年前,我的一位老友终于从美国回来,在上海举办婚礼。我带了一本美国黑色幽默小说家冯尼古特(1922-2006)的《没有国家的人》,作为礼物给了新郎。他一看,会心一笑,冯尼古特的小说是我们年青时代共同爱好的读物。
提及黑色幽默,就会想起约瑟夫·海勒(1923-1999)的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第二十二条军规,已成专有名词。它说的是二次大战的一支美国空军部队驻扎在意大利附近地中海的一个小岛上,第二十二条军规虽然规定任何疯子都可以停飞回国,但同时又规定任何想回国的人必须自己提出申请,而一旦有人提出申请也即想逃避战斗任务的人都不会是疯子,因此他不可能停飞。这是个圈套。
但《第二十二条军规》真正精彩之处是那些荒诞不经的人物。读后让你颇哭笑不得,接着是苦涩。最离奇的是部队食堂管理员迈洛,一个天生的生意人,他从西西里岛以每只鸡蛋一分钱收购来,通过马耳时谎称成本七分,然后以五分的价钱卖给部队食堂,赚了钱还赢得了大伙的信任。于是,迈洛以部队为资产成立了股份公司,表面上人人都有一份,实际上赚是自己的,赔是大家的。迈洛最天才的举动是与美德双方订立合同,一边帮助美军轰炸德军的一座公路桥梁,另一边又跟德军订约用高射炮攻击他自己的进攻,保卫桥梁。二边收钱还外加6%的“小费”,另外又约定,迈洛每击落一架美军飞机,德国就再赏他1000元奖金。
书中难得一个正常人物是轰炸手尤索林,他对投下的炸弹是否命中目标毫无兴趣,唯一想的是如何逃跑求生,最好是躲在医院内不出来。
尤索林对我年青时有影响力,我在大学想尽办法不上课(自己还是班长),躲在宿舍里睡觉或狂看书;毕业后分配在电表厂三年里,也是下午溜回家,在阁楼里睡觉或狂看书。
我接着去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它当时在外白渡桥北面的浦江饭店,是租借底层楼面搭建的,我们住的办公室小小的没有窗户,暗无天日。这时,我又读到了海勒的另一本小说《出事了》,写得是一个在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的境遇,与我当时面对的此情自景算是对上号了。
只要看《出事了》的目录就知道海勒想说什么:第一章,《杯弓蛇影》;第二章,《我工作的办公室》;第三章,《我老婆不高兴》;第四章,《我女儿不高兴》;第五章,《小儿子的困恼》;第六章,《那不是真的》;第七章,《困境无法摆脱》;第八章,《我儿子不和我说话了》;第九章,《谁也不知道我干了些什么事》。
走在交易所内昏暗的过道上,我就对《出事了》开头有同感:“一望见紧闭的门,我就立刻神经质地紧张得要命,即便在上班的时候也是如此。虽说我如今在工作单位干得很顺利,可是只要一闭着的门,我就怕得要命,觉得门背后是在闹鬼,会加害于我。”
“在我工作的办公室里我怕5个人,这5个人的每一个人分别又怕4个人(重复的不算),一共是20个人,这20个人中每一个又怕6个人,总共是120人,他们每人至少让1个人害怕。这120个人的每1个人又害怕其余的119位,而所有这145人又都怕12个人,这12位是公司的最高领导……”。
那时我刚进交易所,虽然同事来自五湖四海,又以金融银行单位的为主,他们都彼此称呼“老师”,但鬼才知道心里彼此怎么想。后来,报纸又与新华社合作,来了一帮大大小小的领导,更是高深莫测。
这是里面,外面的市场更是经常“出事了”。股价一会儿暴涨,一会儿暴跌,一会儿有人自杀,一会有人在信里夹颗子弹寄到交易所(据说);一会儿我们写文章打压股市,一会儿我们又写文章鼓励股民有信心;一会儿领导眉开眼笑,股民赚钱夸他了;一会儿领导郁闷不已,股民输钱骂他了;一会儿我伪装成权威人士发了篇评论,一会儿我又化身小股民歌颂管理层英明。每周五收市,希望市场一片详和和稳定,不出事儿,那就不必因编造什么文章哄骗(股价暴跌时)或吓唬(股价暴涨时)股民,深夜才能回家。
而冯尼古特的独特身世造就了他的小说。1943年,他入伍远赴欧洲作战,次年被德军俘虏,关押在德累斯顿一家屠宰场的地下冷藏室里服苦役。
我读过冯尼古特几乎所有的中译本小说,如《猫的摇篮》、《上帝保佑你,罗斯
冯尼古特的书很有风格,除了会经常画点图外,文字直截了当。冯尼古特在《猫的摇篮》中构思了代表智慧的《博克侬经卷》,第十四部经卷的标题为“已知过去一百万年的经验教训,一位思想深邃的人能对地球上的人类怀抱什么希望呢?”
阅读第十四部经卷不用花多少时间。它只由四个字和一个句号构成。
这就是:
“毫无希望”。
如果你习惯冯尼古特的风格,就会发现我们整天在网上恶搞,是多么无趣。下面是《猫的摇篮》里唱得一首歌:
我们干,胡作非为地蛮干,胡作非为地蛮干,胡作非为地蛮干,
我们必须干的事,稀里糊涂必须干的事,稀里糊涂必须干的事,稀里糊涂必须干的事;
稀里糊涂地蛮干,稀里糊涂地蛮干,稀里糊涂地蛮干,稀里糊涂地蛮干,
直到我们垮掉,身体彻底垮掉,身体彻底垮掉,身体彻底垮掉。
冯尼古特的许多小说让人联想到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中对科学专家的刻薄。没有控制和方向的科技发明,对人类社会有毁灭性的打击,这是老生常谈,却是真理。2007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让“火箭专家”们肆无忌惮地开发金融衍生产品,到了几乎人人不懂又放任滥泛的地步,巴菲特等人早就把它们称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可不是任意发挥。
7年前,我认识了一位国内开发各种金融产品的博士,他经常讲许多复杂多端的公式与模型,我很是佩服。但2004年初的一件事,让我明白了博士的偏执。他说要通过金融工具帮助庄家德隆解决困境,当时德隆的危机还未爆发。
我一听,马上回答:“德隆是没法靠金融工具来拯救的”。
博士也很坚决地说:“这世界上没有想不出的办法”。
我第一次在他面前有了金融技术自信,说:“德隆的问题,不是金融工具层面上的,它是盈利模式的彻底失败和崩溃,如果技术上能救,德隆这帮人早就找到办法了”。
黑色幽默的态度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玩世不恭”,我思考了好多年,慢慢明白了海勒和冯尼古特中的那些人物最多是俏皮或“恶作剧”,他们只是没“社会化”而已,或者说是长不大的孩子,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的那个孩子的同类。真正的玩世不恭是黑色幽默直指的假模假式的对象,在《皇帝的新装》中,不仅是皇帝,还有大臣和群众(两个骗子就更不用说了)。因为与童话不同的是,除了孩子,几乎所有的人都不愿承认皇帝没有穿衣服,因为真相暴露后,谁都是愚蠢的可耻的,皇帝只不过严重点而已。
我有时用黑色幽默的态度观察这个世界,受益良多。反之,有时以为抱着“成熟”世故的眼光信任这世界一把,也未必是好主意。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我读着刚下台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的自传《我们的新世界》,颇为信任他所说的金融市场已有弹性,我们很快会调整完毕的。后来危机越演越烈,我知道不妙,赶紧换一副黑色幽默的眼镜,就发现危机是合情合理的,这么多荒诞不经的人和事折腾了多年,当然出事了。
当然,我今天已不会像当年那般沉迷于黑色幽默小说了,就像我在青年时阅读塞林格(1919-)的《麦田守望者》,没有感受到这部广受青少年欢迎的经典之作有什么别样之处(书中用得最多的词儿是“假模假式”,“我没那种心情”,倒挺合适青少年的苦闷与愤世嫉俗)。倒是塞林格的另一部中篇小说《弗兰妮》有点味道,其中“我们予某物较上帝予之更多的温柔时,我们是多愁善感”,妙。
(四)
2008年末,黑人总统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让中国人吃惊不小。其实,美国的黑人文化早已有所积淀,以现当代文学为例,就出了两位以艺术而论,也都是极为重要的美国作家。拉尔夫·艾里森(1914-1994)在1952年写了《看不见的人》,也是他唯一一部长篇小说,说的是一个无名无姓,被人视而不见的美国黑人,钻进了一个下水道出入孔,开始了他的地窖生活,有明显的存在主义色彩。1965年,《看不见的人》被两百名作者、评论家一致选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优秀的美国小说,我看完此书后,也觉得当之无愧。
1993年,黑人女作家托妮·莫瑞森(1931-)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1901年诺奖颁发以来的第八位女性,更是美国作家中的第一位黑人。诺贝尔文学奖经常会以国别和意识形态等非文学取向选择获奖人,但莫瑞森当之无愧。我读过她的《宠儿》、《所罗门之歌》、《秀拉》和《最蓝的眼睛》等长篇小说,每部都放不下来,能有如此稳定而杰出的文学质量,莫瑞森的文壇地位无法撼动。
犹太人在美国的金融与文化思想上都举足轻重,索尔·贝娄、诺曼·梅勒和约瑟夫·海勒都是犹太人,而菲利浦·罗斯(1933-)、辛格(1904-1991)和马拉默德(1914-1986)更以美国犹太作家而知名,辛格与马拉默德的小说功底佳,我却没兴趣读他们的书。菲力浦·罗斯比较特别,他的第一部小说《再见了,哥伦布》清新婉约,后来的小说如《波特诺的诉怨》、《解放了的朱克曼》、《我作为男人的一生》、《垂死的肉身》等,描述大多是陷入情欲困境不能自拔的犹太人状况,读读也不错,可总缺少了索尔·贝娄那份生之喜剧感。
当时作为一个年青人,说对性的文学化不感兴趣,是不诚实的,可我确实不喜欢菲力浦·罗斯对性的灵与肉压抑性的表达,也不喜欢亨利·米勒(1891-1980)的《北回归线》中放纵的调调,据说中国当代几个“出位”的女作家就是承袭自他的风格。
在1960年代,美国的个性(主要是性)的解放如火如荼,作为先驱者杰克·凯鲁亚克(1922-1969)早在1957年就写了《在路上》,近来中国出版社也重印了中译本,事过境迁读凯鲁亚克的作品,恐怕也是一般般吧。与凯鲁亚克同属垮掉派的诗人金斯伯格(1926-1997)的《嚎叫》更为有名,但我认为这些作品都是需要时代狂热氛围配合的。
另一位垮掉派作家威廉·巴勒斯(1914-1997)在1959年创作的《裸体午餐》也进入了美国文学史,它详细描写了如何判断毒品质量、如何注射毒品以及吸毒的幻觉体验。我在1992年12月初的读书日记中有摘录:“他戴着什么人给他的一九二○年式草帽站在那儿……软绵绵的行乞词汇像死乌一样的黑暗的街道上坠落……”“肝脏的黄色气味便从他的衣服里飘溢而出……。”
再看这段:
“瘾君子们遵从的是毒品时间。他的身体就是他的时钟,海洛因通过他的身体就像水通过滴漏一般。时间对他的意义只是依他的需要而定。然后他突然地闯入他人的时间之中,像所有的局外人,所有的请愿者一样,他必须等待,除非他刚好和非毒品时间产生了某种默契。”
但真正影响我们那代人(1960年代中后期出生),描述美国1960年代文化的,是美国文化批评家莫里斯·迪克斯坦写的《伊甸园之门:六十年代美国文化》。那时年青的读书人,几乎人手一本。我的那本被人拿走,有次到复旦大学的宿舍,从人家的书架中顺手牵羊了一本。当时,我们还没有藏书的习惯,更没有书是财产的概念,我们朋友彼此交换书籍,我索性让朋友一堆一堆地拿走,反正也没地方放。
想起1980年代后期和1990年代初的故事真是有意思,我从大二开始经常不在自己的学校,而是与复旦大学的青年教师在一起,与他们讨论聊天,也做个
前几天,看到迪克斯坦的另一本著作《途中的镜子:文学与现实世界》有了中译本,犹豫了许久,还是买了下来,回来后,却没有过去阅读的那种莫名的兴奋了。
(五)
有些书读了许多年后,只想起书名,早已忘了内容,但你仍记得深深地被感动过。
威廉·斯泰隆(1925-)的《她在黑暗中躺下》就是一个例子。我偶尔在书架上见到它,就会想起曾经的情感,这不亚于回忆年青时代的一位女友。当然这位女友不一定是你深爱过的,或已进入过你自己的生活一段日子,可她至少在某个阶段乃至某个时刻打动过你。
为了写这篇文章,我又翻阅了《她在黑暗中躺下》。斯泰隆深受福纳克影响。在1951年写成此书。故事从1945年8月某一天上午开始到当天黄昏结束,回忆、梦境和幻觉同现实交织在一起,写的是美国南方的一位年轻女人佩顿的悲惨故事,她的家庭生活十分不幸,她父母之间的关系充满感情冲突,以致使她终于自杀。也许情节十分简单,所以让我忘了这本书的内容吧。
重新翻阅《她在黑暗中躺下》,我才想起最让我感动的高潮是佩顿走向死亡极度痛苦和混乱的一段长达五万字的心理独白。象征着内疚感的“不会飞的鸟儿”惯穿其中,如“内疚是那种带毛的东西,它们又回来了,轻轻地发出沙沙声,用嘴整理它们不会飞的翅膀。”
佩顿在和男人发生性关系时,她“第一次看见那些鸟儿是活的。”
只有在佩顿生命的最后关头:“我在房间里转身,看见它们走过瓷砖,隐隐约约地在昂首阔步,抖动着翅膀,我心想:我可怜的不能飞的鸟,你们不能高飞,是否在这人间受了苦?来吧,飞吧。它们经过我的身旁,穿过逐渐变暗的沙地,样子既笨拙又文雅,沙沙地抖动着羽毛:来吧,飞吧。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它们在我身旁走过,触及我的滚烫的皮肤——这一切只是一阵羽毛的私语——就这样我看见它们去了——啊,我的基督!——我的不能飞的鸟一个接一个腾空而起,穿过这令人窒息的黑夜飞向天堂。我快要死了,邦尼,快要死了。可是你必须规矩。我说:哦,呸。哦,呸。必须规矩。哦,最规矩。强有力的。”
独白中一直在说,那个对女儿极有偏见的母亲要求:“佩顿你必须做规矩的好女孩,你不要这样”,而佩顿处处得咎,深感内疚。只有最终的死亡,那些不会飞的鸟儿才“一个接一个腾空而起”。
现在想来,我深深地同情佩顿,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当时我曾接触到几位女孩(其中有的还非常了解),她们似乎也有着类似的母女情结(好女孩还是坏女孩),反抗与内疚交替,当然程度肯定不如佩顿严重。
小说是我当时理解女性的窗口,不过,这是件很困难的事,异性的不同生理、心理和成长背景,再仔细观察也是隔靴搔痒吧。
写于1979年的《她在黑暗中躺下》,看得人不多,但斯泰隆的另一部小说《苏菲的抉择》,争议颇大,畅销一时,还被拍成电影,了解的人可能多了。美丽的波兰少妇苏菲在纳粹奥斯维辛集中营深受折磨,好不容易移居美国,最后还是与曾和她共患难又折磨她的妄想症的情人相拥而死。《苏菲的抉择》情节悲剧激烈,处处是隔膜、伤害和罪恶,对人的阅读冲击很大,我是记忆犹新。
斯泰隆患过忧郁症。我经常在想,我们在被一部悲剧作品感动时,是否也被作者的忧郁的“毒素”所感染?
阅读各种情感力量强大的小说,犹如去非洲丛林长时间探险,在享受别样的体验时,被病毒感染是难免的。要考虑的是,第一,你有没有很好的抵抗力?第二,能否治愈?
我这种说法好像很少人提及吧。似乎阅读伟大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定是有益的滋润心灵的,其实未必。尤其是涉及“恶”及人类病态的情感种种的作品,一定会感染读者的,除非你不动声色。而不动声色,又意味着你没有与小说共鸣,何必看它?
当然,作为过来人,我觉得这还是得大于失。
我上面提到母女之间的冲突。事实上,据我观察,至少30岁以上的中国人,他们儿时的家庭状态大多不怎么样。当时父母的生存境遇困难,很难在子女个性或成长上用心,无非想的是望子成龙。夫妻的情感双方向来很难完满,但在我们过去的家庭,经济状况太差,更是雪上加霜,他们所暴露出来的情感恶化,以及时常迁怒于子女,都会造成孩子心灵上难以愈合的伤害。
我们只能自救。古希腊人说悲剧可以净化心灵,那是指崇高感的升华。我心态根本不健康,做不到这点,但我可以通过阅读大量的小说来治愈自己。一般希望奋斗的青年,喜欢读些励志的书籍或杰出人物传记,但这往往偏重于事功化。我年青时却被情感极大地困扰住了,所以自创阅读小说疗法。这类似于心理精神分析法,只不过小说
一般来说,长篇小说或多或少提及童年与青少年和父母家庭的状况,我不断寻找与自己的相关点,比较、分析和解读,渐渐明白了不少事。说得再明白些,父母很少给予我人性和情感的教育。这课需要我在年青时去补,它关系到我与自己孩子的未来。
关于这点,最直接的当然是成长性的小说,而且它们往往也是作家的处女作或早年作品。但在20世纪的美国小说家中,托马斯·沃尔夫(1900-1938)的作品,不管是长篇还是短篇,部部自传性都极浓郁,从小说的结构性而言,它们未必是精品,但能打动人,让我们重回童年与青年的境况,如泣如诉。
在长篇小说中,我细读过托马斯·沃尔夫的《天使,望故乡》,滔滔不绝,自由奔放。在“作者致读者”的开篇,沃尔夫就欲罢不能:
……一块石头,一片树叶,一扇找不到的门;这石头,这树叶,这门。所有那些已忘却了的面孔。
赤祼祼地,我们独自来到这无谓的世界。在黑暗的娘胎里,我们无从见到母亲的面容;离开了母亲肉体的禁锢后。我们又来到了这个让人说不清,道不明,没人跟你说话的凡世间的牢狱。我们中间,有谁真正了解他的兄弟?有谁曾探察过他父亲内心的深处?谁不是关在牢狱里过了一生?又有谁不是一辈子过着孤独的异乡人的生活?哦,逝者如斯,消逝在燥热的迷茫中,消逝在最昏暗无奈的星光之中,往事如烟!不必说出,曾记否,我们怎样地追寻着那伟大而又被忘却的语言,那通向天堂而却又消失了的小路的尽头,那一块石头,一片树叶,那一扇找不到的门。它们在何处?何时得见?
哦,逝者如斯,随风追忆吧!精灵啊,你快回来!
在沃尔夫的短篇小说中,他曾回忆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给人们带来的灾难,这曾是我看过的最好的对当时境遇的描写。可惜我手边没有原文,否则对2008年正面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人是一个很好的净化。
提及1920年代的美国浮华梦(爵士年代)及破灭,我们就会想到菲茨杰拉德(1896-1946)和他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与直接、粗犷和率真的托马斯·沃尔夫相比,菲茨杰拉德就显得时尚和光鲜了,他少年得志,迎聚年轻美貌但疯狂的女人泽尔塔为妻,光茫四射,成为时尚媒体追逐的宠儿。但大萧条的来临、婚姻的危机和青春不再,菲茨杰拉德一败涂地,不过,他还是写出了悲剧色彩浓厚作品《夜色温柔》。《了不起的盖茨比》似乎是作者人生道路的预演,不错,可我没有很深的印象。据海明威回忆,菲茨杰拉德向他感叹“富人就是和我们不一样”,海明威的回答是:“富人不就是钱多点吧”。这段对话很有名,但有人说是出自海明威的想像。有可能。菲茨杰拉德当年红得发紫,连海明威都要嫉妒,事情不是很妙。
现代美国有几位很出名的主要作家,我对他们却没什么兴趣,尤金·奥尼尔(1888-1953)、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多斯·帕索斯(1896-1970)、约翰·斯坦贝克(1902-1968)和辛克莱·刘易斯(1885-1951)。我最近买了刘易斯的《巴比特》,翻了翻,仍是看不进去。
19世纪的美国作家中,马克·吐温(1835-1910)作品很活泼,如《汤姆·索耶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但我没有读出批评家和文学家所言的背后深意,它们就是挺有趣嘛。霍桑(1804-1864)的《红字》没有读,不清楚对不对自己的脾胃。麦尔维尔(1819-1891)的象征主义小说《白鲸》读了,真是惊心动魄,船长阿哈伯被白鲸咬掉一条腿,他发誓要追杀它,当终于追上白鲸,阿哈伯却被受伤挣扎的鲸鱼拖动捕鲸索活活勒死,整条船也葬身海底。书末的场面宏大,读来伤神:“这时,一群小鸟尖声凄鸣地飞翔在那个还是大张着口的水塘上;一阵悲惨的白浪拍击着它那峻削的四周;接着,一切都消失了,可是,那个大寿衣也似的海洋,又象它在五百年前一般继续滔滔滚去。”
美国的小说家风格很平民,个别例外,如亨利·詹姆斯(1843-1916),其哥哥是实用主义哲学大家威廉·詹姆斯。别小看这位“例外”,詹姆斯可是个大家,或者说是“小说家中的小说家”,他的文风是贵族的或者说是欧洲的,叙述方式委婉曲折,大概只有法国作家普鲁斯特可比拟。但詹姆斯比普鲁斯特更冷更旁观,只在外面从不进去,而普鲁斯特是进进出出。
我看过詹姆斯的《戴茜·米勒》、《华盛顿广场》、《一位女士的画像》和《螺丝在拧紧》,这些早期作品大多描述了天真的美国人与狡猾的欧洲人的对立,而“天真的美国人”的代表往往是涉世未深的可爱的少女。我被詹姆斯的优雅隽永的格调深深着迷,这种艺术气质别说中国,当代欧美亦成绝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拿一本詹姆斯的书读读,你一定会看得很慢,可那是欧洲文明的一部分,一如逛座古城堡,在那儿住两天吧,值得。
(六)
中国书画家陆俨少说过,画家的启蒙与成长的“第一口奶”极为重要,这关系到他们今后所能达到的艺术高度。
中国当代作家的最大问题就是“第一口奶”的品质很差。读中国当代小说,每每让我失望,所以也就越看越少。这儿举几个例子。余华的前期小说还可看,但《兄弟》的品味不敢恭维,开头就是男人在公共厕所里看女人的屁股,带劲得很,接着庸俗的小报记者式的报导。余华还引用《圣经》的“窄门”比喻自况,可惜读者也不是傻瓜,他的门宽得很,坦克都开得过啊。贾平凹开始还深沉,到《废都》,黄了。真的,就黄了。我记得《废都》未出版前,看过一篇贾平凹的小说,写的是公公与媳妇扒灰,半夜听她那尿壶的响声,恶俗。我不是假正经,但觉得自己跑错了地方。这就如我们出席音乐会,突然台上跑来位露着肚皮的性工作者,玩起钢管舞,有震惊效果,可我们不会再度光临这个剧院。看钢管舞甚至比这更有冲击力的地方,有的是啊。
像绝大多数中国企业老板,当代小说家是误打误撞碰上了时代机遇,其后洋相百出。王朔年轻没文化的时候,暴露自己的本色,倒也自成一格,可这几年复出写的东西,他以为自己有文化了,想文化地表达一番,糟了,彻底没法看。王蒙年青时的小说有激情,中年在试验文学流派,人们也不知真假,可近两年出来三卷自传,真是懒婆娘的裹脚布,又长又臭。王安忆很认真,可她太爱写,写了太多的文学批评,可与西方的纳博科夫、博尔赫斯或布罗茨基等无数作家评论相比,她最多是大学生的水平。
王小波是个另类,他的杂文与小说有一种上述中国作家没有的趣味和向上腾飞的力量,趣味与向上升是一个优秀小说家必备的素质。
可惜他十多年前突然死了。那时我被中国证监会借调,策划投资者教育的小册子,挺空的,在北京遍访各路人物,学习与交流。我入迷地读着小波的小说,正想找人引见哩,没想有一朋友早上来我这儿,说他昨天死了。我是目瞪口呆,太离奇了,便再也没看全他的小说,否则会很伤心的。
王小波应该还有更好看的小说啊。
民国时代的中国现代文学,除鲁迅外,没有出现世界性的文学大家,但总体而言,文学处于较自由的状态,第一口奶都吃得不错,已有一些可看的作品。如果不是1949年突然中断的话,20世纪下半叶也许会涌现一批文学大师与杰作,毕竟文艺复兴是需要时间和积累的。
不要小看100年前的世界,那也是个全球化的时代,中国人出去就根本不要护照。据思想史家袁伟时介绍,1895年到1913年间,民族资本工业发展速度年均15%。1912年到1936年,尽管有几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特别是1929年开始的经济大危机,中国工业年均仍增长9.2%,1912年到1920年,更高达13.8%。看傻眼了吧,我也是。旧社会好像也不苦。持续了这么久的15%和13.8%,这不是经济过热嘛,没有什么宏观调控,倒是革命与混战频频,我们的祖辈照样高速成长,要是今天的股市与房市有这样的大环境,不仅泡沫投机者爽死了,说不定还早出了一位中国巴菲特哩。
作为思想家和文学家,鲁迅在中国文学史上鹤立鸡群。不少人不喜欢鲁迅,觉得他爱骂人,不厚道。其是优秀的作家,一般都很“毒”。像被他骂的梁实秋与施蛰存等也爱骂人,只是骂的方式不同和骂不过鲁迅而已。不厚道,充其量是小过,真正的残酷是在几十年后,姚文元的骂人后面是政治斗争的序曲,君子动口不够,还要让人下监狱和流放,欲置人于死地。而更多文人之间的骂人是在批斗会上,后果严重的是导致被骂者轻身。相比之下,鲁迅用逻辑骂人很厚道。1990年代,我曾去施蛰存家里拜访过他,老人很和善开朗,无论想像不出鲁迅何以骂他“洋场恶少”。施蛰存有意思,说是恶邻霸占了楼上,上海市委副书记陈至立的批示也不起作用,他仍在坚持斗争哩。
我只读过一些鲁迅的杂文和小说,但他弟弟周作人的杂文与译作,几乎读完了。周作人的小品文平和冲淡,知识趣味俱佳,我主要是通过他,学会如何写好一篇小文章的。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周作人的回忆录,正巧坊间有新版。我曾想写一本周作人的传记,所以对他的研究颇深。我认为周作人的性格与哥哥相似,火气不小,但他克制自己,写出了无火气的文章,有利读者,却未必有利自己。相反,鲁迅该说就说,渲泄得也利落,心情反尔不错。这是我的一家之言。郁达夫(1896-1945)的小说大多离不开性压抑、饥渴和快感,主人公忧郁到变态,但不似上述当代小说家恶俗,有心理与文化的底子铺陈。我喜欢他的游记,曾对照《郁达夫游记》,1990年的除夕在富春江上游荡。在郁达夫的故乡富阳汽车站上遇到一对从外婆家回到千岛湖畔淳安县城家里的少女姐妹,一路聊天,我在严子陵钓台七里泷中途下车,忧郁地与她们挥手告别。除夕的乡村竟然没有饭店营业,饿疯的我终于忍不住敲打某间小饭店的门。正在吃年夜饭的乡民竟撤去饭桌,为我和另一位朋友专门准备了一桌饭菜,让我们感动不已。深夜的七里泷很静,我在乡村看郁达夫的游记,读到郁达夫说和尚选择修行的所在都山清水秀,不会是性的替代吧,不禁莞尔。
我1991年7月进入上交所,就买来茅盾(1896-1981)的《子夜》,想从这位描写旧交易所的作家那儿借鉴些灵感,可什么也得不到。巴金(1899-1966)的《家》,我在小学就看了,那时“四人帮”刚粉碎,书不仅是奢侈品,而且未必用钱能买到。为了买本书,需要早上在淮海路上的新华书店排长队,由于书籍有限额,可能还是买不到。其实,哪怕是一本《电影故事》的小杂志,都要抢破头才能拿到。我记得小学四、五年级,每天中午就跑到家门口复兴中路的一家小书店眼睁睁地看着书柜,问营业员有没有《高老头》或《红与黑》啊。当然没有。有一天,一位女营业员终于偷偷从她柜子里拿出一本世界文学名著,让我买下了。我兴奋不已,终于成功了!我至今还记得这年青女人的容貌,鼻子有些削尖。有趣的是,我至今也没读过《高老头》与《红与黑》,尽管唾手可得。
《家》是当年哥哥的宝贝,除了精心包装外,我每次看书前,必须洗手,恭敬啊。对一个少年来说,觉慧的爱情是多么的火热。在此之前,我的爱情启蒙来自《青春之歌》,女主人公林道静与情人的热吻,真有震撼力。林道静的第一位情人余永泽,在我心目中太不堪了,不亚于《红岩》里的叛徒甫志高,都属于猥琐无耻的典型。顺便一提,后来我知道余永泽的原型竟是老散文家张中行时,尽管我早已长大,也知道当年革命、激情与爱情之类的单面性,我仍然无法完全理解。革命就革吧,把爱情的失败或失落放入革命的框架里观照,映现出来的人物,变形得太厉害,像《钢铁是怎样练成的》的主人公女友冬尼娅,无论小说是如何描述,我觉得保尔不接受冬妮,毫无道理。
巴金写得最好的可能是《寒夜》,受家庭之累的男主人公太凄苦压抑了,不忍卒读。
沈从文(1902-1988)的文风颇像托马斯·沃尔夫,无拘无束,大多不追求谋篇布局,情感四溢,一如他自己所言是“情绪的体操”。读沈从文的小说,要把自己的思绪也沉醉其中,随之漂流,也蛮有意思的。
对沈从文来说,什么东西都是他的抒情对象,他建国后写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也可按小说来读,还是他独特的抒情调调。1990年代初,那本港版的精装《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就快要1000元了,我一直很眼馋。直至有一天傍晚,我终于下决心从淮海路新华书店将它抱了回来,欣喜莫名。
有意思的是,我查了查购书网,现在简装的大陆版《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也才值50元,看来当初的价格确实不菲。
在现代长篇小说家中,老舍(1899-1966)最为大气。他自述:“英国菜——就是所谓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难吃的了;什么几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烧。可是英国人有个说法——记得好象乔治·吉辛也这么说过——英国人烹调术的主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帮助,而是把肉与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烧出来。我以为,用白话著作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一时无法一概弃斥,可是用在白话里究竟是有些象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儿。”这,完好地概括了老舍的小说风格。
老舍的《骆驼祥子》写得自然好,语言也是变化多样,熟极而流(就是结尾可能牵强了些)。在此之前的《老张的哲学》、《离婚》和《猫城记》也有趣味。老舍刚从英国回到中国,在《离婚》中感叹“常识毁灭了浪漫”,而在《猫城记》里他觉得自己在祖国变成了外星人,像秋天的禅鸣做无力的预言与抵抗,极度悲观:“天还是那么黑,星还是那么明,一切还是那么安静,只有亡国亡夕的眼睛是闭不牢的。……世界上又哑了一个文化,它的最后的梦是已经太晚了的自由歌唱。它将永不会再醒过来。它的魂灵只能向地狱里去,因为它生前的纪录是历史上一个污点”。够狠,够彻底。
到了抗战时期的《四世同堂》,老舍的情绪早已大变,尽管此书确有概念化之嫌,但文字仍是我欣赏的。建国后的《正红旗下》,可惜老舍没有写完,也是相当有才力的作品。
(七)
在现代小说家中,除了老舍和沈从文外,我最喜欢的是萧红(1911-1942)和张爱玲(1921-1995)。萧红在32岁夭亡前写作的自传体长篇小说《呼兰河传》,篇幅并不太长,可我觉得它完全可列入民国时代的前三部最佳小说。在
那时我才25岁,18年过去了,现在回想《呼兰河传》的独特文风,就是《老子》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德国的汉学家顾彬所著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中,引用的《呼兰河传》的文字,确实反映了类似的意境:
……而且东二道街上有大泥坑一个,五六尺深。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附近的人家,就要吃它的苦头,冲了人家里满满是泥,等坑水一落了去,天一晴了,被太阳一晒,出来很多蚊子飞到附近的人家去。同时那泥坑就越晒越纯净,好像在提练什么似的,好像要从那泥坑里边提炼出点什么似的。若是一个月以上不下雨,那大泥坑的质度更纯了,水分完全被蒸发走了,那里边的泥,又黏又黑,比糨糊还黏。好像炼胶的大锅似的,黑糊糊的,油亮亮的,哪怕苍蝇蚊子从那里一飞也要黏住的。
小燕子是很喜欢水的,有时误飞到这泥坑上来,用翅子点着水,看起来很危险,差一点没有被泥坑害了它,差一点没有被黏住,赶快的头也不回地飞跑了。
若是一匹马,那就不然了,非黏住不可。不仅仅是黏住,而且把它陷进去,马在那里边滚着,挣扎着,挣扎了一会,没有了力气那马就躺下了。一躺下那就很危险,很有致命的可能。但是这种时候不很多,很少有人牵着马或是拉着车子来冒这种险。
……
总共这泥坑子施给当地居民的福利有两条:
第一条:常常抬车抬马,淹鸡淹鸭,闹得非常热闹,可使居民说长道短,得以消遣。
第二条就是这猪肉的问题了,若没有这泥坑子,可怎么吃瘟猪肉呢?吃是可以吃的,但是可怎么说法呢?真正说是吃的瘟猪肉,岂不太不讲卫生了吗?有这泥坑子可就好办,可以使瘟猪变成淹猪,居民们买起肉来,第一经济,第二也不算什么不卫生。
萧红的另一部小说《马伯乐》也好,精彩刻画了市民在动乱中的心理和素质,如马伯乐的口头禅:“天要下雨了,秋天来了”,枯燥机械,又那么神似。
张爱玲的小说,我是慢慢喜欢的——随着我对女人的理解。张爱玲的代表作《金锁记》和《倾城之恋》自不必说,其他的一些小说,仔细琢磨,亦有趣味。
1944年的作品《留情》叙述的情节很简单。敦凤出身在上海数一数二的大商家中,十六岁出嫁,二十三岁上死了丈夫,守了十多年的寡方才嫁了米先生。米先生却已五十九岁,而且还有老妻,三十六岁敦凤仅是姨太太而已。敦凤“现在很快乐,但也不过分,因为总是经过那一番的了”。这天,米先生的老妻病重,他不得不去看她,住在另一个公馆的敦凤不乐意了,却又没道理闹,赌气到表嫂杨太太那儿去解闷,米先生只能跟着她前去。
这还不是重点。敦凤在杨家,当场有意无意地缅怀起年青亡夫来,字里行间,表达了她不得不嫁的无奈:
她想着她自己如花似玉坐在
为什么还要嫁给
敦凤站在那里,呆住了。回眼看到阳台上,看到
张爱玲最后写道:“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然而敦
所谓的“鹦哥”,也是敦凤在前面走出家门,见到了邮政局对面的洋房阳台上的大鹦哥,让她想起她那一个婆家。敦凤守寡后,在婆家备受欺凌,好不容易才嫁了。
敦凤早年是个美人胎子,但守了十多年的寡,女人过了三十五岁,衰老是不可避免的。在这十多年,她也许努力寻找理想夫君,但现在也只能认命了。
张爱玲不动声色地描述了一个不得不结婚的中年女人的心境,绝妙。
张爱玲在1950年代初写作的《秧歌》,被大陆学者以为带有政治偏见,我读了,至少佩服张爱玲的敏感,她身称通过报纸了解了内地的饥荒状况。几年后,一场让几千万人消亡的灾难出现了,这恐怕很难说是偏见吧?
张爱玲的散文也很好。其实,在民国时代出现了大量优秀的散文,它们比小说更为广泛和成功,我也读了相当多人的文集,如徐志摩、梁遇春、梁宗岱、梁实秋、李健吾、李广田、冯至、丰子恺、何其芳、萧乾、林语堂、废名和俞平伯等,举不胜举。而这五十年来,散文家星星落落,像余秋雨般做作的文风,也能风靡一时,可想而知。倒是台湾的詹宏志,作品的格调不俗,可以上接“民国时代”。
(八)
也许有人认为希腊荷马的史诗《伊里亚特》与《奥德修记》难读,其实不然。如果我们静下心来阅读,会发现他们的故事离我们很近很近。书中的特洛伊战争无非是场众神的代理人的战争。几个女神谁比谁美,争风吃醋,最后挑起一场战争,分成两大集团,各自支持古希腊与特洛伊。古希腊众神除了能力比人强外,与人一样喜怒无常,弱点与优点还比人明显。而且这些故事写得精彩好看,我们把当作《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看就是。史诗的一些比喻让人吃惊,如《伊里亚特》说到雅典娜“加强了他两肩和双膝的力气,又在他胸膛里种进了一个苍蝇的勇气,因为苍蝇极爱吃人血,无论一个人从他脸上把它撢开多少次,它也还要回来进攻的”。苍蝇成了勇气的象征,今人无论如何不会这么想。又如描述埃阿斯的绝望:“啊,父宙斯,请把我们从这雾里救出去,给我们一个青天吧,好让我们使用我们的眼睛。要是你非杀掉我们不可,也请在日光里杀我们”。
《奥德修记》虽细致真情,却不坠入感伤。奥德修征战特洛伊二十年后回到家中,遇其爱狗,“这条狗阿戈就躺在这堆垃圾里,身上满是虫虱。它看到奥德修在旁边,摇了摇尾巴,垂下双耳,只是没有气力走到它主人身边。奥德修把眼睛转过去,擦掉眼泪,躲开了尤迈奥的注意……”“而阿戈在二十年后刚刚见到奥德修,就默默死去了”。不多加渲染,有力朴素,但感人。
希腊人是个天真富于想象力、创造力的民族。年轻的我喜爱女诗人萨福的诗歌:“那时清泉潺潺穿过苹果枝丛,遍地掩映着玫瑰花影,从那颤动的叶间,送来微困的睡意”。还有,“象一只芬芳鲜红的苹果高高地挂在最高的枝上,采苹果的人忘了把它采下来;不,可没有忘记,但因为它高不可摘”。哲学家(四元素的阐明者)恩柏多克利回忆以往的日子说:“我曾经是个青年、少女、灌木、海中闪闪发光的鱼”,多清新。当然,讽刺诗人的嘴也够厉害的,如:“一个妇人给男子两天快乐的日子,一天是和她结婚的日子,另一天是给她送葬的日子”。
希腊神话故事中有一段酒神狄俄尼索斯的意象,我至今仍觉得很好。狄俄尼索斯为一位朋友的死亡,悲伤不已。“在他埋葬的地方长出来一种植物,叶子卷曲像那孩子的头发,一球球的葡萄红晕得像那孩子的面颊”。狄俄尼索斯将它酿成神酒,“你是在我血管里到处行走,像是我的血一样,我的朋友变成了我的一部分了!”
古罗马好书也多多。如奥维德的《变形记》,天真有趣,完全是成人的童话。罗马人塞涅卡的随笔条理清晰,是很难得的好文章。作为斯多葛主义者,应清心寡欲,塞涅卡却大量聚财,他辩护道:“有人向我说,我的生活不符合我的学说。在这一点上,当时人们也责备过柏拉图、伊壁鸠鲁、芝诺。这些哲学家所谈的并不是他自己怎样生活,而是应当怎样生活。我是讲美德,而不是讲我自己;我与恶行作斗争,其中也包括我自己的恶行:只要我能够,我就要像应当的那样生活。要知道,如果我的生活完全符合我的学说,谁还会比我更幸福呢?现在就没有理由责备我只说好话,存好心了。”
看了古希腊神话,再读《圣经》,会觉得古希伯莱的神耶和华抽象严厉“不近人情”。后来细读发现耶和华是很强调“立约”,也就是你们跟我说好了,就得照那样办,不能见异思迁(信别的神)等等。一旦人们毁约,耶和华的惩罚也是狠狠的。这个“立约”的精神早已化入欧美文明中,即便他们有人不再信仰,也严格遵守。中国人没“立约”的精神传统,尽管我们也强调“以诚为本”,但没那么较真。不过,我们统治者一较真起来,就去取代希伯来神了。南
《圣经》的文史价值也颇大。《新约》中的“保罗书信”等,确是神学,没信仰的人未必能读懂,可描绘耶稣言行的“四福音书”值得一读。《路加福音》中那段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放在哪儿,都是华彩乐章。耶稣深入虎穴,自知凶多吉少,预感到要被坏人(祭司等)抓获,他跪下祷告,说“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神学上的解释,这个“杯”是指耶稣将要忍受极可怕的痛苦,不仅是钉十字架的痛苦,更要替人的罪而死,与神完全隔绝。不管怎么说,耶稣内心是犹豫的。尤其是紧接着说:“有一位天使从天上显现,加添他的力量。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最后一句是不是夸张?据医学的解释,人在极度痛苦紧张时,“汗珠如大血点”是有可能的。
《旧约》里的不少文字涉及犹太教的约定(规矩),一般的读者或许没什么兴趣,但其中仍有大量的人情事故在。如《雅歌》,说的是代表智慧的所罗门王在以色列北部的皇家葡萄园,无意中遇见一个正在园中工作的姑娘,被她的美丽所打动;她也发现了他的注意,羞怯地跑开了。所罗门对她一直念念不忘,后来,他打扮成普通牧羊人到那里找她,并且赢得她的芳心。看哪,新妇:“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新郎:“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好像鸽子眼”。新妇:“我的良人哪,你甚美丽可爱!我们以青草为床榻。”新郎:“以香柏树为房屋的栋梁,以松树为椽子”。把女人的眼比喻为鸽子眼,我每次看到,都觉得妙不可言,栩栩如生啊。
读《雅歌》读《诗篇》,我就会想起中国《诗经》的意境,只是这儿不做对比了。
《旧约》中“浪子回头”的故事挺经典,而另一个“父子情深”的悲剧发生在以色列最伟大的王大卫身上。大卫的第三子押杀龙如父亲般容貌而有魅力,却是个问题人物。大卫的长子暗嫩强奸同父异母之妹她玛,被她玛的亲哥哥押杀龙报复杀死。押杀龙流亡外地,大卫最终还是与他“亲嘴”,原谅了他。然而,押杀龙不思悔改,却笼络民心谋篡位,大卫逃之夭夭。押杀龙亲近了父亲的十个留守宫殿的妃嫔,又欲置大卫于死地。幸亏大卫用离间计智胜押杀龙,但大卫仍当众嘱咐将士:“你们要为我的缘故宽待那少年人押杀龙。”
可是,押杀龙还是被人杀了。
在城内的大卫见到回来的将士就问:“少年人押沙龙平安不平安?”,最后当他得知押杀龙已死。
“王就心里伤恸,上城门楼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说:‘我儿押沙龙!我儿,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啊!我儿,我儿!”
作为领袖,大卫“蒙着脸,大声哭号”是极不得人心的危险的,正如《旧约》记载:“众民听说王为他儿子忧愁,他们得胜的欢乐却变成悲哀。那日众民暗暗地进城;就如败阵逃跑惭愧的民一般”。人家将士为你和家人浴血奋战,最终取得了胜利,你大卫不喜反为敌方主帅痛哭,刚下战场的人是无法接受的。而且,押杀龙还想灭亡你大卫王,无情无义之人,有何可同情之处。
但向来英名神武的大卫,是王,更是个慈善的父亲。押杀龙是他儿子,无论儿子有什么错,爱是无法消弥的。这比“大义灭亲”更附合人之常情吧。
文艺复兴时代的法国小说《巨人传》有种粗俗的“伟大”,如高康大的爸爸看出了儿子擦屁股的智慧,今天已没有产生那种精神的空气。蒙田(1553-1592)的随笔记,当时我看了就觉得好,不过,事过十几年后,重读,已是别有一番滋味了。西班牙的小说《唐吉诃德》,当时也只觉得有趣,拣了主人公精彩的片断读读,觉得他的副手桑丘·潘的心理活动更好玩吧,而进一步体认《唐吉诃德》的魅力,那是后话了。
(九)
歌德(1749-1832)的自传《诗与真》对我影响极大,作者认为青年时代形成的世界观和经验,对一生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第二卷的卷头语是德意志格言:“一个人在青春期所企望的老年便得丰收”。这句格言至今勉励着我,尽管我已人到中年。不仅老年人的福才是真福气,而且年青时的梦想经过漫长的努力与等待,在老年终于实现,这可是种圆满啊。
我1990年1月的日记摘抄了的《诗与真》的一些见解,如歌德对法国哲学家伏尔泰的评价:“他的晚年渐渐失去青年时代的自由和独立性而终于随人俯仰,他不辞劳苦度过这样积极活动的伟大的一生,而落得这个下场,是值得的吗?”还有一段话更切合今天实际:“那样的几个非凡的人,成就了难以置信的大业,世人便以为有理由要求他们的门徒和后进者有更大的成就。人们断言,道路已开辟出来了,可不知道,在一切尘世的事物中,很少谈得上所谓道路,因为正象为船所挤开的水,船一过,水马上便再合了那样,人类的迷惑错误,虽一度为卓越的人们所排除并可以乘胜前进,但在他们之后,便马上极其自然地再现了”。
当看到歌德没有把年青人的情绪看做“愤世嫉俗”或“愤青”,才24岁的我是多么的认同啊:“我们辛苦得来的东西,天惠的好处,为人所剥夺,在我们还没有对之了然以前,我们就必须——初时部分地,后来全般地——抛弃自己的个性。可是,因为这样做而埋怨的人,通常为人所蔑视,运命的杯越苦涩,我们倒应该越张着笑脸向人,以便那些泰然旁观的人不致因我们的苦脸而感到不快”。
歌德老年与秘书合作的《歌德谈话录》,同样是睿智与亲切:“人生下来,不是为着解决世界问题,而是找出问题所在,谨守可知解的范围去行事”。
我还读过一本《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觉得歌德类似但丁,属于世界性转折点的思想巨人(但丁的《神曲》反复读过,可就是没办法理解),这儿摘抄几段吧:
在对形形色色伟大和渺小两类人物的生平进行长期研究期间,我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在世界这块织物上:前者可以被看作经线,后者可以被看作纬线,毕竟是小人物使这块织物有了宽度,而大人物则使这块织物坚固和结实;也许再加上点什么图案。但是命运这把剪刀决定着这块织物的长度,万事万物都必须顺从它。
热情有很大的价值,只要我们不因此忘乎所以。
真理是与我们的天性相矛盾的,而谬论却不然;这个真理很简单。真理要我们承认自己是有局限性,而谬误则奉承我们,要我们相信在某些方面我们是万能的。
生命的全部奥秘就是为了生存而放弃生存。
谬误不断在行动中重复,而我们在口头上不倦地重复的都是真理。
如果一个聪明的人干了一件蠢事,那就不会是一件小小的蠢事。
我能保证做到诚实无欺,但不能保证不偏不倚。
十全十美是上天的尺度,而要达到十全十美的这种愿望,则是人类的尺度。
一个聪明人发现差不多每样事物都是可笑的,而一个老于世故的人发现几乎没有什么事物是可笑的。
对别人述说自己,这是一种天性;因此,认真对待别人向你述说他自己的事,这是一种教养。
被风吹起的一片树叶往往象一只鸟。
明晰是光线和暗影的恰当分布。
就最高目标本身来说,即使没有达到,也比那完全达到了较低的目标,要更有价值。
有两件事无论怎样小心处理都不为过:当我们局限我们专业领域时,便固执;当我们超出我们自己的专业领域时,便无知。
一个善于思考的人的最高成就就是,把可知的事物弄个水落石出,对不可知的事物敬而远之。
我在日记里摘抄得更多,今天仅仅从选出的这部分看,仍是经验之谈,仍是受益非浅。
国际畅销书《少年维特的烦恼》看过,虽同是青年人,当时的我找不到与青年的歌德的共鸣。真正有意思的是《亲和力》,歌德所谓“亲和力”也就是中国人所说的缘份吧,据我的记忆,书中的两对男女竟然最后“换妻”了,但它不似我上述的当代“换妻”游戏,更多的是“亲和力”下的产物。不过,《亲和力》确实有点神秘,用自然现象解释情爱纠葛,加杂了自己的体验,可称之为哲理小说。
歌德的长诗《浮士德》翻过,没有读出感受,也许太年青了吧。我倒对一部叫《靡菲斯特》的电影很感兴趣(也有同名的小说),说的是一位专演《浮士德》中的魔鬼靡菲特的演员,被德国纳粹相中,成了高官。影片终了,他被几束强光照射,才绝望地坦白,自己只不过是个演员而已。
由梁宗岱翻译的歌德小诗不错,如他的《流浪者之夜歌》静穆博大,诗如下:
一切的峰顶
沉静,
一切的树尖
全不见
丝儿风影。
小鸟们在林间无声。
等着罢:俄顷
你也要安静。
《浮十德》中的《神秘的和歌》最为有名:
一切消逝的
不过是象征;
那不美满的
在这里完成;
不可言喻的
在这里实行;
永恒的女性,
引我们上升。
(十)
如《亲和力》一样,欧洲不少优秀的早期小说随意有趣味,高贵大气如英国小说家菲尔丁(1707-1754)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对人性的分析描绘妙极了,却没有负担太多的题外的东西。当然,看了《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你也就了解了当年流浪汉小说的模式:由于某种原因,主人公离家外出,在旅游中历经各种奇遇,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命运也有起有伏,最终功成名就,并娶了一个迷人的妻子。但菲尔丁在许多方面有着后世作家没有的那种坦然,如汤姆·琼斯可以收富婆的钱,然后陪她过夜。汤姆·琼斯“可以真心实意地深爱着迷人的索菲亚,但又沉溺于肉欲,他跟所有可以弄到手的漂亮女人行欢,而且对此毫无内疚之心。”正如英国小说家毛姆所言:“菲尔丁深具洞察力,没有让自己的主人公比普通人更加得清心寡欲。他很清楚,倘若我们在晚上跟在白天一样清醒谨慎的话,早就变得品德高洁了”。而后来的法国大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等人著作,也有片断的激情、感人的场面与情节的悬念,但外在的议论实在太多,好像一本教科书甚至百科全书。《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也有开场白,但仅涉及艺术评论和对自己这本小说的叙述法则开创的辩护。也许是受时代风潮(现代主义)的影响,我对19世纪的英法小说读得不多,巴尔扎克、狄更斯和左拉的作品基本没碰过。司汤达的《红与黑》倒是看过,的确感人,于连最后才明白他所追求的一切都并不幸福,直到临死前,才有片刻的安宁,我作为一个颇有些雄心的年青人,教训自然值得记取。《红与黑》的情节来自报纸上的一篇报道,但其中的不少感受可能来自于司汤达本人。有次,司汤达和情人幽会,后者丈夫来了,结果司汤达被困在漆黑的地下室里三天。情人倒也晚上来看他,给他送吃送喝,包括密闭便桶,然后再去倒掉。司汤达还被另一位情人欺骗,在她仆人帮助下,藏到情人内室的壁橱里,透过墙上的一个小孔,仅仅
福楼拜(1821-1880)的《
其实,福楼拜的情感生活更像一部离奇的小说。福楼拜晚年与朋友交谈,说自己一生中只有一次真爱,他交往过的所有女人都不过只是另一个女人的“床垫”(多特别的比喻),这个女人名叫伊利莎·施勒辛格。在福楼拜十五岁时,他就迷上了出版商及冒险家莫里斯·施勒辛格的妻子,二十六岁的正在哺育孩子的伊利莎:“她很高挑,深色的皮肤,美丽的黑发垂在肩上;她的鼻子很周正,眼睛包含激情,她的眉毛很浓,弯得恰到好处,肌肤透着光芒,有如蒙了一层薄金;她苗条而优雅,你能看见她棕紫色喉咙处青筋弯曲。此外,她上唇上的纤细绒毛微微发暗,让她的脸庞具有一种阳刚有力的神态,令白色肌肤的美女们相形失色。她讲话的语速很慢,声音抑扬顿挫,轻柔悦耳。”五年后,二十岁英俊优雅的福拜楼找到了与当年一样美丽的伊利莎,向她表白爱情,但后者明确表示无意同他超越好朋友的界限,尽管丈夫对她也十分不忠。福楼拜一直未婚,直到1871年,伊利莎的丈夫去世了,福楼拜在爱上她三十五年之后,才给她写了第一封情书,信的开头是“我的旧爱,我唯一的挚爱”。伊利莎终于第一次来到福楼拜的居所,两人已失去了往昔的容貌,福楼拜身材肥胖,红通通的脸上净是斑点,伊利莎是个六十岁的老妇人了,头发斑白,肌肤松驰,失去了细腻的光泽。此后,他俩又遇见了一两次而已。1880年,福楼拜去世。一年后,福楼拜的朋友在某家精神病院里遇见了一位女病人,她向他鞠躬。“原来此人就是伊利莎·施勒辛格,让福楼拜爱得如此长久、又爱得如此徒劳的女人”(毛姆的《巨匠与杰作》)。
尤其是我,在许多方面可能都比较早熟,但在情事方面很晚才开窍,福楼拜写过一本《情感教育》的小说,我没读过,但我确实想通过小说和诗歌走出这片混沌。现在恍然大悟,没有真实的生活体验,我们无法理解艺术,更别说生活本身了。我想通过艺术了解生活,更多的是种逃避。记得我在23岁的时候,认识上海玉佛寺里的佛学院的一位和尚释海城,他也爱好文学,写小说哩,后来成了玉佛寺的知客。有天,海城来到我家,直言不讳我的“生存环境”比他所在的佛寺还要枯燥,我哭笑不得。如果说现在有何益处,那就是当年为了“情感教育”,自己投入了几乎生命的绝大部分精力去读书思考(不仅仅是艺术),希望在晚年精神思想上会有所收获吧,这也是我真正的幸福所在。
当然,冷眼旁观滚滚红尘也是要付出代价。简·奥斯汀(1775~1817)的《傲慢与偏见》、《爱玛》与《理智与情感》等把“女大当婚”的种种,演绎得多么聪慧和机智啊。但在她后期的小说《劝导》中,风格大变,叙述风格委婉中带着哀伤,平淡而实际,毕竟自己看得太透辟,最终却无法走进婚姻是件多遗憾落寞的事。我猜想与奥斯汀有类似悟性的张爱玲,在她后期的生活中也会感知到这点的,只不过没有再动笔反思吧。
奥斯汀的早期小说亲切随意,娱乐性和可读性都强,所以女性读者众多(与张爱玲相似吧)。大仲马也是个可读性强的小说家,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就迷上了他的《基督山伯爵》和《三个火枪手》。八年前,我路过法国马赛,所说附近有个小岛,上面就是基督山伯爵关过的监狱。我宁愿不喝著名的普罗旺斯鱼汤,也要去那儿,但最后两者都未尝到,真是扫兴。我多想回味基督山伯爵与狱中老头对话的场景,这与中国武侠小说中的传奇何其相似乃尔。还有,基督山伯爵复出,仇人被整得一夜白了头,痛快啊。《三个火枪手》,是我在放寒假读的,结果赖在床上看书,不肯下床了。我记忆人名极差,但我还记得小说主人公达尔达尼央,以及一个难忘的场面,代表革命党人的达尔达尼央竟然发现自己的情人的酥胸(或肩部)印有代表皇室的百合花!至于究竟如何,忘了。通俗与经典的艺术有时很难区分,中学我最爱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不提精彩纷呈的情节,就说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多么神秘和玄妙,有人竟把原型归为机智过人、生性风流的英国小说家王尔德,想象力走得多远啊。
英国小说史上的另一个给人印象至深的人物希斯克利夫是由《简爱》作者的妹妹艾米莉·勃朗特(1818~1848)所创造的。在《呼啸山庄》中,希斯克利夫是个粗暴和残忍的施虐狂,他与凯瑟琳·肖的爱与恨的故事,惊世骇俗到恐怖的地步。奇怪的是,我作为一个对女性还是有同情心的人来说,并不憎恨厌弃希斯克利夫,只是我记得那晚读毕《呼啸山庄》后,望着茫茫黑夜,似乎来到了英格兰的荒原,见到了埋在石楠树丛里的三块墓碑,确如小说末尾所言,长眠者不得安睡啊。
我有一个几乎所有读过《呼啸山庄》的人都会有的疑问,一个早逝的小妇人如何写出希斯克利夫这样的人物?艺术的想象力就是这般神奇魔幻啊。
在19世纪俄罗斯大小说家中,陀斯陀妥夫斯基(1821~1881)与托尔斯泰(1828~1910)的区别像黑夜与白天,酒神与太阳神吧。陀氏一生处于动荡不定之中,年青时曾被沙皇的假枪决吓唬过,对其个性改变影响深远。我读了《罪与罚》后,已体会老兄的能量,不愿再读他别的小说。不是陀氏写得不好,而是太强烈了,像喜欢硬汉式风格的海明威也说陀氏的小说感到强烈的张力,有压抑之感。我记得读《罪与罚》是个冬天的下午,躺在阁楼上,浑身发热。小说中的大学生一会儿高尚得向妓女下跪,一会儿又凶残地杀死老太婆等人,倒也自然。俄罗斯后辈作家布罗茨基怀疑陀氏自己平时就有谋财害命之企图,可想陀氏描述之真切。
托翁的《复活》,我不想读,事实上,我对忏悔类的作品都不大感兴趣,自知没有包容的能耐。《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娜》都好,但我喜欢前者的场面和抗法战争的哲学观照,尤其是俄军主帅库图佐夫的“相信时间”的智慧,跃然纸上。在《战争与和平》中,托翁向我们展示了人性的天真、可爱、快乐与幸福,在凄凄切切的19世纪文学中,很难得。
(十一)
相比脚踏实地的小说,诗歌就是天马行空了,在我20多岁的日记里,倒处是诗的痕迹。
梁宗岱(1903-1983)译的莎士比亚(1564-1616)十四行诗,力图押韵:
对天生的尤物我们要求蕃盛,以便美的玫瑰永远不会枯死;/但开透的花朵既要及时雕零,就应该把记忆交给娇嫩的后嗣。
当四十个冬天围攻你的朱颜,在你美的园地挖下深的战壕。
英国颓废派诗人道生的句子:
上帝爱一片懒散的虹,不亚于工作的海。
年轻时,自己特懒散,于是将上面的诗句引为知己。
中国的现代诗人戴望舒(1905-1950)描述年轻人自以为渐入老境:
老实说,我是一个年轻的老人了:
对于秋草秋风是太年轻了,
而对于春月秋花却又太老。
他的小诗《我思想》,也不错:
我思想,故我是蝴蝶……
万年后小花的轻呼
透过无梦无醒的云雾,
来振撼我斑斓的彩翼。
金克木(1912-2000 )以学问家著称,但他的《邻女》中的一段也写得有意味:
你换上一件绯红的春装,
我的窗上便映出一片霞光。
你再换一件深黑的素服,
我的窗上又有了迷濛的烟雨。
你的四季在身上变换,
我的四季却藏在心里。
美国诗人与散文家《爱默森文选》中的不朽语句:
如果我的小船沉没,它是到了另一个海上。
废名(冯文炳)(1901-1967)的《雪的原野》:
雪的原野,
你是未生的婴儿,
明月不相识,
明日的朝阳不相认,——
今夜的足迹是野兽么?
树影不相识。
雪的原野,
你是未生的婴儿,——
灵魂是那里的人家的灯么?
灯火不相识。
美国女诗人狄更生(l830-1886)的《虫鸣》:
日午时最感到古意悠扬,
当八月焚成了残烬,
遂唤起这幽灵似的音乐,
作为安思的象征。
迄今盛行犹未见减色,
光彩也未显皱纹,
但是一种神奇的变化,
已侵入自然本身。
她的另一首《冬日的下午》的“通感”妙极了:
冬日的下午往往有一种
斜落下来的幽光,
压迫着我们,那重量如同
大教堂中的琴响。
奥地利诗人里尔克(1875-1926)的抒情诗的《童年纪事》(“盯住她被戒指扭曲了的手指,看见它们在白键上移动,仿佛艰难地走在雪野里”和《秋日》:
谁此刻没有屋,就不会再造屋,
谁此刻孤独,就会长久孤独。
英国诗人格雷(1812-1898)的《墓畔哀歌》:
他给予坎坷一切他所有的,一滴眼泪,
他得自上苍一切他所求的,一个朋友。
爱尔兰诗人叶芝(1865-1939)的《偷走的孩子》也哀伤:
走吧,人间的孩子!
与一个精灵手拉手,
走向荒野和河流,
这个世界哭声太多了,你不懂。
他的《第二次来临》中的一个段落:
显然某种启示就要来临,
显然第二次来临已经很近;
第二次来临!这几次还在口上,
出自世界之灵的一个巨大形象,
扰乱了我的视线:沙漠中的某个地点,
一具形体,狮子的身,人的面,
象太阳光一般,它那无情的凝视
正慢慢地挪动它的腿,到处是
沙漠中鸟儿的影子,翅膀怒拍,
黑暗又降临了,但我现在已明白,
二十世纪的死气沉沉的睡眠
给晃动的摇篮摇入恼人的梦魇。
什么样的野兽,终于等到它的时辰,
懒洋洋地走向伯利恒,来投生?
伯利恒曾是耶稣降生的地方,诗中的寓意不言而喻。
俄国诗人马雅可夫斯基(1893-1930)的《穿裤子的云》,按现在的流行语,是“太强了”,最后一段:
当
以骚乱宣布着
它的到来,
你们向救世主奔去时——
我给你们
掏出灵魂,
踏扁它
使它变得更大!——
把这血淋淋的灵魂交给你们,作为旗帜。
法国现代诗人艾吕雅(1895-1952)的《溺水者》:
石头在水面蹦跳,
轻烟不能透入水中。
水象谁也不能伤害的
一块皮肤
却接受人和鱼的
爱抚
被人捉住的鱼挣扎击水,
发出弓弦般的鸣响,
它要死了,再不能
吞咽这世界上的空气和阳光。
而人也沉入水底
为了鱼
或者为了柔软但始终严闭的水面
那难熬的孤独
芬兰女诗人索德格朗(1892—1923)的《紫色的曙光》:
我随身携带紫色的曙光来自我的远古时代,
赤裸的处女们和奔驰着的山陀嬉戏……
金灿灿的日子目光明亮,
只有阳光向一位温柔的女人的躯体致意……
男人没有到来,他不曾存在,永远不会存在……
男人是一面被太阳的女儿愤怒地掷向峭壁的虚假的镜子
男人是一种谎言,白色的孩子们不懂的谎言,
男人是一颗被骄傲的嘴唇的拒绝的腐烂之果。
漂亮的姐妹们,攀登那最坚硬的岩石,
我们都是女战士,女英雄,女骑手,
是贞洁的眼睛,天空的眉毛,玫瑰色的幼虫,
是沉重的激浪和惊走的群鸟,
我们是最意外的期待和最深的红色,
是老虎的斑纹,绷紧的弓弦,不怕晕眩的星星。
女诗人把男人损得多厉害啊。
美国诗人史蒂芬斯的《面包干》中叙述的人类和自然界的盲目性:
鸟儿仍旧飞来,一群群犹如流水,
只因为这是春天,鸟儿必须飞来。
当然,士兵也必须行进,战鼓也必须轰鸣、轰鸣、轰鸣。
——悲剧的时代!悲剧的国度!
生活其中,悲剧总是相同。
他的另一首《哦,野性的灵魂,越来越非人》:
如果家里定要有神明,那就让他
别听得见我们说话:做一片沉静,
做一片金红的虚无,做任何物类的一员,
只要和我们,相隔遥远。
法国诗人兰波(1854-1891)的《醉舟》中奇丽的片断:
假如我想望欧洲的一片水塘,
那就是临近香气袭人的黄昏时分,让一个蹲下
而满怀忧愁的孩子放出像五月的蝴蝶一样
脆弱的纸船的阴沉而寒冷的水洼。
我随手从日记中摘录了上面的一些诗句。我们与某位诗人和一些诗歌的应和,是极个人与情感的机缘,我过多的解释它们,未必合适。
我曾较为系统地读过不少大诗人的诗集,如英国诗人布莱克(1757-1827)、叶芝和奥登(1907-1973);法国的波德莱尔(1821-1867)和韩波(1854-1891);美国的惠特曼(1819-1892)、弗洛斯特(1819-1892)和T·S·艾略特(1888-1965)等等。但在我的日记中,摘抄得最多是法国诗人圣·琼·佩斯(1887-1975)与美国诗人布罗茨基(1940-1996)。
圣·琼·佩斯曾于1916至1921年在北京法国任职,其间写出长诗《阿纳巴斯》(《远征》),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对法国人演讲时,提及此事。佩斯的诗雄浑崇高,我曾在埃及金字塔与狮身人而像前联想他描绘的壮丽古远的世界(不是具体场景),不由感慨。请看《阿纳巴斯》的一个章节:
我们不思久居这黄土带,我们已领受的极乐……
夏季远比帝国辽阔,在空间的版图上,高悬好几层气候。辽阔的大地在它的板块上四处滚动它的死灰下的残炭——硫黑色,褐蜜色,不朽的事物的颜色,整个草莽大地就着隔冬的麦秸点燃起来——一棵孤树一任苍天吸取它绿色绵体中的紫汁。
是处云母的藏地!长风的苍髯不着一粒纯的种籽。而且阳光好似汪汪的油——从眼帘的眯缝到与我连成一体的那线远峰,我熟识那山石,布满斑点气孔,光的蜜窝中无声的群蜂;而我的心却替一族飞蝗担忧……
温顺的牝骆驼剪剃得遍体鳞伤,如同山峦在农田般天穹笼罩下连绵不绝。——向着原野上蒸腾的白热默默地赶路;然后在梦幻的暮霭中终于依次下跪;那儿正是部族淹没的地方,大地的死灰堆。
这是静穆,攸长的线条,条条融入若有若无的葡萄藤蓝光的闪烁,大地又添一个角落在造熟雷雨的紫藤萝;还有,在那河水枯涸的处处腾起阵阵沙烟,犹如飘游的历世纪的残片……
声音更低些好让死者们听真,声音更低些,即使在化日之下,人心满怀如许温存,如许温存可寻到自己应有的尺度?……“灵魂,我向你诉说!——为乘骑的浓香而暗伤的灵魂呵!”这时几只巨大的陆鸟,振翅西飞,模样恰似我们的海鸟。
在这般云天苍白的地方,有如盲人亚麻布衫严封的圣地,安详的云层驱遣之处正旋转起那些生犄角的樟脑色巨蟹星体……阵风从我们身上夺跑的烟尘,大地的一切期待,生了昆虫的长须芒正在分娩诸般奇迹!……
到了中午,当枣树使坟墓的根基爆裂,人闭上双目,教后脑勺顿感一丝远年的沁凉……死灰所在的梦幻的骠骑队,呵。阵风吹乱我们脚下的虚幻的古道!哪儿寻见,哪儿寻见武士们前来守护喜庆扮配的河流?
随大地上洪水的汹涌,遍地下的咸盐都在梦中颤抖了。于是陡然,人声一片,陡然,为何冲我们而来?立起来吧,河畔乱堆中光耀如镜的白骨,由他们到往后的世纪相互召唤!立起来吧,石块们,为我们的荣耀,立起来吧,石块们,为这片静寂,为了守护这一带,在宽阔的古道旁列队的青铜骑士……
(拂面而过的正是巨鸟的黑影。)
二战期间,佩斯流亡美国,写的《流放》没有《阿纳巴斯》那样绚烂,那样多彩,却平实有力,有着不一般的史诗磅礴,最后的一个章节写道:
“……闪电的句法!流放的纯洁言语呵!远方正是对岸,那边,信息正在闪烁:
“女人面额两张,透过炭灰的,原来的拇指谒见了;女人的双翅映上百叶窗,同一口生气吹拂了……
“昨夜,您可曾睡在磷光忽闪的大树下,世上女祷者的圣心啊,出亡者的慈母呵,当她的回答照见室内各面镜子的时候?
“而你呢,闪电下更瞬即应对,你呵,更动辄发抖!面向她心灵的彼岸,她力量的伴侣和她力量的弱点,你呵,你一呼一吸永远与她的声息相和,
“你还坐到他挺身逃离的空床,满怀你妇道心灵的阵怒吗?
“流放并非始自昨日!流放绝非始自昨日!……呵,妇人,你屋顶下有只来自蛮乡的鸟儿鸣唱,请你发咒赶走它……
“你绝听不到暴风雨在远方频添我们双脚的奔逃,你女人的呼号若还不夜袭那暧昧的吉兆之鹰的领地!”
……闭嘴吧,软弱,而你黑夜靓装喷香的妻子如同那黑夜的巴旦杏。
到处流放浪迹各处海滩,到处流放飘洋过海,闭嘴,温馨人儿,而你,备有双翼的出现,可与我的骑鞍相匹敌。
我重蹈我努米底亚人的航程,顺沿始终不渝的大洋,空无了唇边的鞭草香茶,可是,舌尖上仍然似盐汁,犹存旧世界的酵素。
硝石和水碱乃是流放的主题。我们的思维都驰向斑斑尸骨踪迹之上的战斗。闪电为我铺开了更加壮阔的计策之温床。雷雨风暴转移那些不在的界石都是徒劳。
他们,曾几度在大西洋的印度群岛上摩肩而过的人,他们,闻到新思想带着深渊凉爽的人,他们,正在未来各道大门前吹响螺角的人。
都知晓,在流放的滩头上,劲吹呼哨的正是不顾雷电鞭挞,而盘踞的激情昂扬的人……呵,一任,那六月的浮沤和咸泪,那仍挥斥自如者!在我们当中把你歌唱中那股神秘的,虎虎有生气的力量保存下来!
正如他,对密使发话者,而那正是他当时的信息:“蒙罩我们妇人的头面;让我们的男儿们昂首扬眉;还指令冲刷你们门前的石阶……我将轻声告诉你们各处泉水的地名,明天,我们定去沐浴,涤尽满腔愤怒。”
那么,时候到了,呵,诗人,吐出你的名字,你的生身,还有你的种族……
1960年,佩斯因其作品“凌空飞跃及丰富联想的意象,以梦幻的形式,反映出我们时代的境况”,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佩斯的诗歌要耐下心来慢慢欣赏,不求全责备,让自己沉没在如梦如幻的时空中,挺享受的。
布罗茨基1940年出生在俄国,早年在列宁格勒(今圣彼得堡),1964年因“不劳而获罪”被判刑,遭流放,1972年被驱逐出境,来到美国,1987年以美国人身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布罗茨基当年的公审轰动世界,大概世人实在无法理解“不劳而获罪”吧。其实,我们儿时也有“投机倒把”罪,如果今天这个罪名再次成立,相当一部分人要被抓起来了。布罗茨基先是被关进精神病院,然后流放北地五年。布罗茨基事后认为精神病院比监狱恐怖,因为前者是医生说了算,弄不好被关在里面遥遥无期。
布罗茨基在获诺奖演说中提道:“政治制度,社会组织形式,有如广义上的一切系统,天生是力图将自身强加于现时(而且常常强加于未来)的过去时。一个以语言为职业的人万万不可忘记这一点。对作家来说,真正的危险不在于可能(而且往往是必然)受到来自国家方面的迫害,却在于他可能发现自己被国家的面目所迷惑,无论这面目狰狞可怕或是越变越俏,它始终是暂时”。
布罗茨基认为不读书是对于文学最恶劣的犯罪,“对这一罪行,个人付出的代价是他的整个生活,如果罪犯是国家,它付出的代价是它的历史”。
一个二流岁月里的忠实臣子,
我骄傲地承认我最完美的构思
金属二流,并愿未来视之为
我挣脱窒闷的一些纪念。
我坐在黑暗里。很难辨认
哪种黑暗更糟,是心里,还是身外。
布罗茨基的散文与他的诗一样出色,如自传体散文《小于一》:“如果一个人有头脑,他一定会同这个制度斗智……这需要费尽一个人的全部心计。……无论他获得怎么样的成功,无论他具有怎样的幽默感,他将鄙视他自己。最终胜利属于这个制度:你击败它也好,向它倒戈也好,你总是问心有愧”。“总起来讲,我们不怎么受到幻想的困扰——因为我们得应付严峻的现实……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我们惯于自己对付自己的问题。在没有外界帮助条件下,控制大脑内部的神经话功。极权主义有一个好处,它建议我们在体内建立自身的由上而下的管理系统,高高在上的当然是意识”。
《驻足荒漠》中有一段描写狗对推平一座希腊教堂的感受,很精彩:
狗们受到记忆的感动,依然
在这似曾熟悉的地方翘起后腿。
教堂的墙被推倒已多时,
狗在睡梦里照常看见它们——
狗的梦想将现实一笔注销。
大地或者保留着那古老的气味:
狗能够嗅出,柏油覆盖不住。
对于狗,这不是教堂又能是什么!
教堂屹立着,狗以为很显然。
《一九七二》的几个片刻:
手执铁锹的男人如今是预期的
景象;
正如刀曾对伤口所说。
……
至于我的牙穴,它的中空
可与雨天里的古特洛伊相比。
关节劈啪作响,呼吸象阴沟,
我污染镜面。时间尚未成熟,
不必谈裹尸布,但你可确信,
抬你出去的人就围在门口
……
恐惧!就是它,准确无疑,是恐惧。
甚至当火车所有的车轮在你腰下
不停轰鸣,幻觉也毫不犹豫地
翱翔。
……
我所见的并非地平线而是我先前生活的
减号。这条短横显然比
英雄的剑更锋利,那锐利的刀刃劈去
生活最珍贵的部分。这样他们夺去清醒者
一种昂贵的烈酒,以及乏味之物的盐分。
我感觉想哭。但实在没有意义。
最后一句,“我感觉想哭。但实在没有意义”尤好。
(12)
欧美现代主义文学的三位大家是法国的普鲁斯特(1871-1922)、英国的乔伊斯(1822-1941)与德国的卡夫卡(1883-1924)。乔伊斯的名作《尤利西斯》,“用近800页的篇幅,详尽描绘了
乔伊斯的自传体小说《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自画像》,我也读了大半本。
现在想来,当时自己挺天真的,面对一个大家都叫好的大作家,就非得读通读懂不可,自尊心太强了。乔伊斯可能是个很能明白“高傲”读者心理的作家,他的最后一部小说《芬尼根的苏醒》,恐怕没几人能读懂。乔伊斯自称这部小说至少可以“使评论家忙上300年”。我现在早已释然,这世界不是每座高峰每块神奇的土地,你都要涉足,没机缘也就算了。同样,书也没有什么必读的,没读过或读了还是不懂,没什么可遗憾的,这说明我们与它们有着理解上的距离。
卡夫卡的文字表面上比乔伊斯好读,我还真把他的《变形记》、《审判》、《乡村医生》、《中国长城的建造》和《地洞》等中长篇小说都看了一遍,虽可把什么“异化”啦、丧失“自我”啦等概念套上去,但我心里明白,就是没真正的体认。《变形记》中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一天早上起来变成了一只大甲虫,然后受尽家人与旁人的屈辱,离开人世。这与一般的童话有什么区别?童话一般会让格里高尔最后从大甲虫变成人,大家又过上幸福的生活。卡夫卡反着写,又如何?当时的我充满着对人世间的希望与憧憬,怎么理解那只惊恐万状的大甲虫?我猜想大部分聊卡夫卡是多么深刻的人,也是人云亦云吧。
抄两段我在1990年代初的感受吧:“《卡夫卡短篇小说选》,有些涩,其中《致科学院的一份报告》透着一个未能够成功完成‘社会化’过程的人的心态,恐怕也是他大多小说的特点。其中人猿认为谈不上什么自由,要的是出路,深有同感。”“卡夫卡的小说硬硬的闷闷的,感受太苦涩了,他的小说是哲理的,又不是哲理,因为你无法概括,最多也只能概括一部分。如《女歌手约瑟芬或耗子民族》写了些什么?有内容,有东西,你又无法说清。《马戏场顶层楼座》,开篇的一个‘如果’,说尽多少梦!”“《乡村医生》最后叙述的是‘生命是一场骗局’,但他再也回不去了,只得永远流浪了”。“《生命不明的人》没有缘由,全是偶然的事故,不能辩护,也不可能辩护。突如其来。莫名的恐惧。一位先知。卡夫卡总给我带来清醒的噩梦,很阴冷,很强烈,传染了恐怖和绝望症。”
普鲁斯特恐怕也是个人们谈论他多读他作品少的大作家吧,我读了《追忆逝水年华》的前六卷,第七卷《重现的时光》放弃了。我不是连着读的,读完一卷,得休息三个月,再读。与《尤利西斯》相比,我更愿意选择《追忆逝水年华》。别看这七卷本译成中文有250万字,情节却十分简单,而叙述者的感情与感觉却绵绵不绝,斩不断理还乱,似乎从哪一卷开始读都可以。有一个阶段,我自己也被书中的情绪所感染,如嫉妒,酸甜苦辣,且有入迷之感。很多年后,我重读蒙田的散文,发现普鲁斯特与他是一脉相承,都有事无巨细认识自己的能力,及表达出来的禀赋。普鲁斯特借鉴了蒙田的许多对人生经验和观察,只不过一是散文,一是小说罢了。英国当代才子作家阿兰·德波顿在《拥抱逝水年华》对法国大作家普鲁斯特别开生面地解读,如作者写道:“在普鲁斯特的欲望理论中,妓女居于一个不幸的位置,她们既要勾起男人的爱欲,又要防着不要把对方胃口吊得太高,把戏演得太过火,因为毕竟是商业行为。也就是说,她们无法拒绝男人,无法像良家女子那样说今晚我没空。妓女中也许不乏聪明又迷人的,但是她们不会让客人产生疑虑,疑惑自己究竟能不能拥有她们的肉体。结果很清楚,她们多半不可能激起真正持久的欲望。”德波顿认为这是普鲁斯特很独特的发现,但蒙田早在300年前就观察到:“美女不管如何动人,要是没有这附加的条件,就不会受到别人的青睐。在意大利,有更多的美女需要出售,而且极为优雅,但她们在那里必须使用奇特的办法和其他的诀窍才能使自己讨人喜欢。然而,由于她们是可以用钱买到的,而且人人都能得到,所以不管做什么,她们还是无能为力、无精打采。(《我们的欲望会因困难而增大》)。
当然,我们还是应该感谢普鲁斯特,他把蒙田的观察激活深入了。
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1882-1941)的意识流小说《达洛
在《文明》中,贝尔指出所谓的完美的精神状态,是创作状态、沉思状态和恋爱状态。作为达到美好和文明的手段,一个有闲阶段是必不可少的:“要有这样一批男女,人们不向他们提出任何要求,甚至连他们存在的理由都无需证明”。
我偏爱的爱德华·福斯特(1879-1970)也是布卢姆斯伯里集团的重要一员,他的文学批评集《小说面面观》在1980年代的中国的文学界有一定的影响力。福斯特的作品类似于美国大作家亨利·詹姆斯,细腻委婉,只是比詹姆斯简约些,我看过他的三部小说《天使不敢涉足的地方》、《一间可以看到风景的房间》和《印度之行》。导演们也特别偏爱福斯特的小说,他的几部改编电影似乎都得了奖,大家一定看过奥斯卡奖影片《霍华德庄园》,男主人公的表现极为上乘,虽然我没过这部小说,却认为他符合福斯特的风格。电影《一间可以看到风景的房间》也是部好片子,尤其是英国中产阶级小姐露西来到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嗅着城市中的空气,那种可爱劲,不比小说差。《印度之行》也有电影,但我觉得它无法表现小说迷离恍惚的情境。英国的
我对福斯特如何描绘岩洞的幻觉十分佩服,而电影的处理不得不简单化。后来我去了印度,才5月初,自己已被滚滚的热浪和诡秘离奇的景象弄迷糊了。我跑过很多地方,一般还是很能吃得起苦,但在印度,与我自己的经验区别实在悬殊。我很好奇,英国人当年是如何适应印度的?从《印度之行》看出,向来老谋深算殖民经验丰富的英国人在印度也是颤颤微微,这是福斯特的高明之处。
20世纪初英国还有个大小说家是出身于俄国统治下波兰的约瑟夫·康拉德(1857-1924),他早年是个水手,后来和英国女人结婚,定居英国。康拉德精力过人,写了大量小说,我读过他的《白水仙号上的黑水手》、《阴影线》、《吉姆爷》和《黑暗的心》等。《黑暗的心》后来竟改编成了反映越战的《现代启示录》。康拉德探索的是现代人在茫茫人海与黑暗丛林的心灵冒险,基调忧郁孤独,但风格粗犷有力,直击人心,以他自撰的墓志铭为证:
劳累后的睡眠,暴风后的港口,
战乱后的和平,生命后的死亡,
这是最大的快乐。
在我1990年初的日记中写道:“用两天读完了《黑暗的心》,康拉德的名篇给人一种压抑、狂燥的氛围。这是西方世界对‘恶’的理解的一种表达,如萨士比亚、陀斯妥耶夫斯基、麦尔维尔等人都在试图探索恶。主人公库尔兹先生狂人似的行动,魔力般的气质都是国人无法也不愿涉足去了解研究的”。
库尔兹是个白人,独自在非洲腹地丛林中经营象牙贸易,关于他,有许多神奇的传说。船长马罗终于找到了库尔茨,却发现他内心空虚孤独,贪婪残忍,是个杀人如麻的魔鬼。最后,库尔茨死在马罗的船上,临死前大叫:“可怕,太可怕了”。
康拉德的小说情节本来是蛮好看的,但加上了心理的深层探索与压抑性的氛围,读者需要些抗压力。我觉得,《阴影线》是自己读完后,不长吁短叹,感慨万千的唯一一部康拉德小说,它叙述一位年青的船长,经历种种磨难,终于越过了北纬八度二十分的阴影线(前船长葬在这里,传说会被他的阴魂缠绕)。它完全可以看作一部青春成长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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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厄姆·格林(1904-1991)处理的题材和营造的阴郁氛围,有些类似康拉德,但格林通俗多了,他的小说更像《佛尔摩斯侦探集》,比较好看。因此,我几乎读过格林小说的所有中译本,如《布赖顿硬糖》、《权力与荣耀》、《问题的核心》、《人性的因素》、《沉静的美国人》和《病毒发尽的病例》等。
格林生**冒险,曾在五个月内玩过六次俄罗斯轮盘赌的游戏,这是很刺激的生死赌博,来源于无聊的白俄军官,为了打发日子,在左轮手枪的六个弹孔中放入一颗子弹,随机转动旋转弹膛,然后对着脑袋扣动扳机,生与死的机会是五比一。偶尔一次已够冒险的,竟然六次,这太玄了。格林自述他跑到无人之处:“我把枪口对着右耳朵,扣动了板机。我听到轻轻的咔嗒声,我低头看手枪的弹膛,我看到这时子弹正在被发射的位子上。我因只差一颗子弹而逃生”。格林在二次大战时,也在英国军情六局工作过,但他的间谍生涯主要是在办公室度过的,枯燥无聊,所以以后写了多部小说,来做间谍白日梦吧。
除了俄罗斯轮盘赌,格林还有些疯狂主意,比如他在二战时建议军情局在塞拉利昂开一家妓院来收集情报,并说他已找到了一位非常能干的鸨母。军情局没有答应这事,并不妨碍格林继续寻找妓女,尽管他有妻子和几位情人。格林有一份四十七位妓女的名单,比如“穿着俄国皮靴的”、“高挑、金发、友善”和“镜前的女子”等等。
格林有时也被称之为天主教作家,仅是因为他早年为了追求后来的妻子,与她信仰一致而已。伊夫林·沃(1903-1966)倒是个正宗的天主教作家,他的《旧地重游》是名著,我20年前看后唏嘘不已。但我此次想再度勾起阅读的回忆,却不见踪影,算了吧,它曾经美好过,可以了。不过,伊夫林·沃有一个观点我是记住了,一般人认为青年人有的是激情,他认为“柔情”才是青春时期独有的。现在我已过了青春时代,觉得沃有一定道理。
乔治·奥威尔(1903-1950)的著作却无法忘记。先是《动物庄园》,临死前的公猪“长者”召集动物开会,述说了没有压迫和剥削的“众生平等”的乌托邦动物园景象,号召大家推翻人类统治。其后,动物们果然驱逐了主人琼斯,建立了公正公平的动物社会。但猪群领袖很快分化成“拿破仑”与“雪球”两派,“雪球”被击败,“拿破仑”在农场上展开了清洗,并出现了特权阶级和统治,“革命原则”从“所有动物一律平等”,被改成了“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较之其他动物更为平等”。
奥威尔可以说是对想在地上建立“天国”的人类命运的总结。太平天国要求普通士兵男女分居,朴素清贫,将领尤其洪秀全却三宫六院,是极好的例子。
写于1949年的《1984》在今天的某些地方阅读,仍有现实意义,尽管奥威尔“预言”1984年世界只剩大洋国、欧亚国和东亚国三分天下,并没有实现。“老大哥”、“真理部”和“仇恨节”等词汇也被人频繁提及,“老大哥”甚至成了英国“真人秀”的电视节目,让一群人无时无刻不在电视摄像机镜头的监视下生活。我当时阅读,也是颇为感同身受,如:“党竭力要扼杀性本能,如果不能扼杀的话,就要使它不正常,肮脏化”。“这里面有多少是谎言;你怎么能知道呢?现在一般人的生活比革命前好,这可能是确实的。唯一相反的证据是你自己骨髓里的无声抗议,觉得你的生活条件在无法忍受以前一定有所不同的这种本能感觉”。
也许,英国作家有着透视政治与社会中丑陋人性的天赋,几百年前的斯威夫特(1667-1745)就在《格列佛游记》中无情嘲弄了“高跟党”与“低跟党”两党以鸡蛋大端和小端来分别异端,令人啼笑皆非。
我上面提到,中国人传统上对“恶”的探索不深,而西方作家在基督教传统的影响下,一直在穷追不舍。英国作家威廉·戈尔丁(1911-1993)的《蝇王》也是部寓意小说。因飞机失事,一群英国男孩被困在南太平洋荒岛上,他们选出了一个叫拉尔夫的男孩当首领,另外名为猪仔和西蒙的两个男孩协助他管理。这招来了一位名叫杰克的男孩的嫉妒,他另立山头,向拉尔夫们进攻,并杀了猪仔和西蒙。最后,还是海军士兵上岛挽救岌岌可危的拉尔夫,戈尔丁为此获得198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我看《蝇王》,简直目瞪口呆,在传统观念中,孩子总是无邪天真,最多捣蛋而已,要他们大打杀手,似乎离经叛道。但想及“文革”时代红卫兵的举动,这又那么容易理解。现在想来,正是戈尔丁们的思考让我这样天生冲动幼稚的人有了警惕心,不至于被“恶”所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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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20世纪的欧美现代艺术,法国当然是最出色的,我对他们的绘画、诗歌、戏剧和小说都花了不少功夫,但事后想来,特别喜欢的艺术家不多。比如,影响了上一代人的罗曼·罗兰(1866-1944)的《约翰·克里斯朵夫》,我就提不起兴趣,尽管我看过他的回忆录及为文艺复兴人物写的传记,很感人。纪德(1869- 1951)的青年之作《人间的食粮》也看了,当时感觉不错,但现在忘了,大意是希望我们大胆实现自己的欲望去爱吧。200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克莱齐奥(1940-)的名作《诉讼笔录》早在1994年我就读过,不错,还有他的《少年心事》在青少年心态的着眼点,似与美国作家塞林格有相似处。克娄岱尔(1868-1955)的《缎子鞋》则让我深切感受到了戏剧的壮丽和完美。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1914 -1996)的《悠悠此情》、《长别离》和《广岛之恋》等都像法国电影,慢悠悠的,耐心地琢磨其中的韵味,说什么未必重要,还是看怎么说吧。贝克特(1906-1989)的《等待戈多》和尤奈斯库(1909-1994)的《秃头歌女》都是名作,但除了大家都知道的概念外,我没有更多的感受。大名鼎鼎的马尔罗(1901-1976)的名作《人的状况》更是匪夷所思,背景是1927年上海工人起义和蒋介石屠杀共产党人的“四·一二”事件,不幸的是我看不下去乱哄哄的。“新小说”流派的罗布—格里耶(1922-)的《橡皮》啦,《窥视者》啦,都具有实验性、创新性和颠覆性,到处是几何术语和“中性”,枯燥无味,我不想浪费时间。另一位“新小说”大家克洛德·西蒙(1913-2005)的《弗兰德公路》和《农事诗》却相当不错,他在1985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当之无愧。
作家一般是叙述冒险,西蒙是冒险地叙述,我们在他的文字中偶会有中国古代书法理论似表述,比如“屋漏痕”:“四个黑点——四个马蹄——交替地分开、会合(完全象从屋顶滴下的水,或更确切的说,这滴水分裂了,一部分还挂在檐槽的边缘上),其现象可以分析如下:水滴由于自身的重量,拉长如梨形后,继续变形,然后变狭,最大的下端分离掉下,而上端似乎朝上收缩,象在分离后立即被往上吸,接着由于所加入的水份,这水滴又再膨胀起来,一霎时后,似乎还是同一滴水仍然在同一位置上悬挂着,再次鼓起,如是可以无穷地反复……”。西蒙曾想成为画家,书中大量的绘画性描述,并不让人吃惊。
存在主义作家中,大名鼎鼎的首先是萨特(1905-1980),我也曾对他有过浓厚的兴趣,可后来发现他的哲学不如海德格尔(1889-1976),文学不如加谬(1913-1960)。
我也没有吃透海德格尔,但佩服他的诗与思的对话,如阐释德国诗人荷尔德林的诗篇《哀歌》片断(“但是对每一个人来说,/他所拥有的也是被规定的,/我们每人走向和到达/我们所能到达的地方”),语言晦涩,却清晰、丰富和深刻,禅意盎然。
“时间处于贫乏并非在于上帝之死(或缺席),而在于短暂者(诗人)对他们自身的短暂性几乎没有认识和没有能够承受。短暂者没有获得到达他自身本性的所有权。死亡陷入了谜一般的东西之中。痛苦处于隐蔽状态。爱情没有探究”。
“荷尔德林乃是一贫乏时代的诗人的先驱者。此正为何这一世界之时的诗人不能超过他。然而,先驱者并没有消亡于未来,相反,他源于那未来而到达。在这种方式中,未来唯有在他语词的到来中现身。到达越是纯粹地产生,那么,它的保留越是显现为现身……因此,下列看法是错误的,即当一天所有世界都听到他的诗歌时,荷尔德林时代才会到来。它在这种谬误的途中将永远不会到达”。
加谬(1913-1960)是法国20世纪文学史上最为年轻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获奖时,才四十四岁,但他也因车祸英年早逝,只有四十七岁啊。在此之前,加谬也完成了最重要的作品《局外人》、《西西佛斯神话》和《鼠疫》。我最喜欢《鼠疫》,在2003年“非典”恐慌最高潮时,又翻阅了一下《鼠疫》,觉得加谬准确反映了疫病时的人情世态,对主人公贝尔纳·里厄医生的抗争精神尤为佩服。
除了普鲁斯特,在20世纪法国作家中,我最欣赏的是路易-费·迪南·塞利纳(1894-1961)。我1991年夏开始看塞利纳的名著《茫茫黑夜漫游》时,对作者还是陌生的,但没看完,知道遇到了一位不世出的大作家。
我这儿引用苏联文学家高尔基在1934年8月莫斯科第一次全苏作家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现代西方文学(也)失掉自己的影子,从现实中间迁居到绝望的虚无主义里面,这从路易·塞林(塞利纳)《茫茫黑夜漫游》一书里可以看到。这书的主人公巴达缪,失掉祖国,蔑视人类,把自己的母亲叫作‘母狗’,把自己的情人叫作‘臭尸’,对于一切罪行都无动于衷,虽然他没有任何条件可以‘加入’到革命的无产阶级里来,但他投入法西斯主义的怀抱条件,却完全成熟了”。《茫茫黑夜漫游》1932年才出版,2年后就引起了高尔基的极度关注,冲击力极强。幽默的是,斯大林读了《茫茫黑夜漫游》,竟爱不释手,又盛情邀请塞利纳到苏联访问。
塞利纳的身世十分动荡不安,人们对他毁誉交加,他曾被指控:第一,在二战期间与法国维希政府合作,犯有叛国罪;第二,奸细出卖罪;第三,接受德国纳粹的金钱;第四,虐待婴儿和动物;第五,反犹排犹,等等。《茫茫黑夜漫游》的中译者
《茫茫黑夜漫游》继承了欧洲的流浪汉小说传统,但也把愤世嫉俗的批判精神发扬光大之至。比如为什么巴达缪骂他母亲不如母狗,情人是“臭尸”呢?沈志明有文章解释道:
那段出自《漫游》的话是这样的:“她(母亲)重新见到我时非常激动,哭哭啼啼的,好像一条母狗失而复得它的崽子。她大概认为拥抱拥抱我就能助我一臂之力,其实还不如母狗,因为她相信别人让她来领我的理由,母狗则不然,它只相信自己的感觉。”巴达缪在保卫祖国的爱国主义幌子下义务应召入伍参加第一次大战,在一次例行巡逻中稀里糊涂地被炮弹炸伤,撤到后方医院又稀里糊涂地被授勋章,莫名其妙地成了战斗英雄。经过手术虽保住性命,但留下的后遗症十分严重。他在医院疗养,生活单调,心情非常恶劣。所以对于母亲来领他回家度周末很不以为然,心里反感透顶,因为她听信别人瞎吹乱说,她有个英雄的儿子,光宗耀祖,但受伤不重,一切将恢复正常,等等。
马达尔一向认为自己的出生是多余的,因为父亲总是把他当作累赘,当作家庭的灾星。母亲则一天到晚唠叨,怪他没出息,对他毫无信心;现在却把他当作英雄,激动得不得了。其实他心里明白,他不是英雄,而是狗熊:参战后曾想逃跑。当炮灰的苦处,母亲不理解,也不愿理解。真不如母狗聪明,因为母狗至少相信自己的感觉。更苦不堪言的是,面对莱翁的死亡,他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不如一条狗,承认:“我是恶人”。
至于“把自己的情人叫作臭尸”,更是荒唐。首先,巴达缪根本没有情人,也不知道什么叫情人。他洞察世情,将男女之爱看透,非但认为世上不存在真切纯粹的爱情,而且断言男女之爱最终必然落实到屁股上:巴达缪之所以拒绝莫莉真诚的挽留,并非因为她是妓女。他根本不在乎所谓道德和廉耻。因为他不受男女**之迷惑:饮食男女,根子在色,一旦色相消失,必然产生厌恶之心,随即丢而弃之,从而对男女种种弱点百般绝望,进而既不能冷静面对现实,真实地安排自己的生活,更无气度去面对生活的灰色。总之,巴达缪之所以拒绝母亲的关怀,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得到过真正的母爱;他之所以拒绝有点人情味的妓女莫莉的善意,是因为他不懂得爱情,也深感自己不配受人爱,干脆把一切爱拒之门外。巴达缪通过自己的影子罗班松的嘴声称:“我不愿别人爱我,我受不了别人的爱!”
无论怎么辩护,塞利纳的文笔与思想够狠的,与他相比,我们的痞子作家王朔之流,简直是伊拉克遇到了美国,力量不是一个级别的。
下面摘录两段《茫茫黑夜漫游》的言辞:
在公共厕所里,我正巧碰见贝倍尔,他蹲在那里,原来也是进来躲避的。他看见我从昂鲁伊家跑出来,便问道:“您刚从他们家出来吧?现在赶紧去咱们楼六层的人家,他们的女儿……”他补充说,我很熟悉这个女病人,就是那个骨盆很大的姑娘。她修长而光滑的大腿煞是好看,身材非常匀称,动作富于殷切的温柔和亲切的妩媚。她自肚子痛以来,到我家就诊过好几次。年仅二十五岁,已经堕胎三次,得了并发症,她家人称说贫血症。
她原先着实结实健壮,性欲之强女性中少见。但平时并不引人注目。举止言谈合乎情理,毫无歇斯底里的迹象。只因生就性欲强,营养充足,生活平稳,终于成为她这类人的佼佼者,运动员似的追求欢快。这没有什么坏处啊。她只跟有妇之夫交往,不把情投意合的交易视为缺德。无光泽的皮肤,优雅的微笑,走路的姿态,臀部起伏的扭动都为她赢得某些识货的公务头头的常识,他们对她深有好感。当然他们不能为此与自己的妻子反目离婚,相反有更多一层的理由去维系天伦之乐。只是每次事后第三个月她必定怀孕,只得去找接产婆。性欲旺盛,手底下却没有戴绿帽子的丈夫,这可不是天天可以闹着玩的啊。(二十二章)
年轻人对做爱总那么迫不及待,他们急不耐地抓住一切可以获得快感的机会,贸然行事,有点像乘火车的旅客,在两次哨声之间,匆忙到站台快餐厅随便吃上点什么。年轻人只要唱上两三节歌曲为谈话助兴,最后以接吻做爱结束,便心满意足。他们追求一时的享乐很容易满足,这确实一点不假。所有的青年目标都对准显赫的海难、水边,在那里女人显得自由自在,她们美得不需要我们的想象力。
冬天一到,当然我们不得不打道回府,心想这下完了,只得乖乖地承认。但尽管天气寒冷,尽管年年增岁,我们仍抱着希望。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下流,及时行乐,不该怨谁嘛。我就是这么想的。再说我们如果躲着别人,说明我们害怕跟他们行乐。这本身是一种病症。应当弄明白我们为什么执意不肯医治孤独。战时在医院里我认识一个下士,这家伙跟我谈起过类似的情感。很遗憾后来再未见到这个小伙子。他对我发表过议论,他说:“地球已经死亡。我们不过是趴在地球上的小虫,在她的臭尸上爬行,一刻不停地咀嚼她的五脏六腑。我们只是她身上的毒素,不可救药。我们的腐败是与生俱来的,如此而已。”尽管如此,一天晚上人家仍急忙把这位思想家拉到棱堡那边毙了。这证明他还值得被枪毙,军事法庭声称他是无政府主义者。(三十五章)
关于塞利纳的影响力,是我最近读美国评论家莫里斯·迪克斯坦的《跨越大洋的变迁:塞利纳在美国》时,才明白过来。原来塞利纳影响了我曾在美国现当代文学中谈论过的大量作家,如亨利·米勒、金斯堡、约瑟夫·海勒、汤姆·沃尔夫和菲利普·罗斯。尤其是海勒直接指出“塞利纳的《茫茫黑夜漫游》是给《第22条军规》的形式和氛围直接启示的作品之一”。我恍然大悟,怪不成这么熟悉(由于我先爱上了后来的美国黑色幽默作品,也分不清谁影响谁了)。
接上了。
如果我要写小说,就一定写塞利纳式的小说。但我一定不敢写,因为塞利纳的遭遇告诉我,作者也会因此成为“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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